您现在的位置: 369会网 >> 新闻中心 >> 新闻 >> 其它 >> 正文

为大地添新绿——写在第32个植树节到来之际

发布人:dengyp    更新时间:2010/3/11 15:52:53    点击数:697

     新华网北京3月11日电(记者 刘羊旸)春天孕育生机,绿色代表希望。今年的3月12日,是我国第32个植树节。多年来,我国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开展了声势浩大的爱绿播绿大行动,形成了全社会搞绿化、全民植绿护绿的良好局面。

    1979年2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决定,将每年的3月12日定为我国的植树节,以动员全国各族人民植树造林,绿化祖国。1981年,根据邓小平同志的倡议,五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决议》。

    自1981年开始,一场世界上规模最大、参与人数最多、成效最显著的全民义务植树运动在中华大地蓬勃开展。多年来,各级领导率先垂范,年年带头履行植树义务,社会各界积极参与,义务植树形式日趋多样化、成果不断扩大,有力地促进了国土绿化和生态建设。

    来自全国绿化委员会办公室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国参加义务植树达5.9亿人次,折合植树株数24.8亿株,比上年多1.7亿株。截至2009年底,全国参加义务植树累计达121.1亿人次,义务植树563.3 亿株。

    值得一提的是,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义务植树组织管理得到不断加强,形式不断创新。目前,已有北京、江苏、安徽、江西等十几个省区市相继颁布《国土绿化条例》或《义务植树条例》。

    北京市强化街道和乡镇义务植树属地管理制度,开展城乡手拉手义务植树活动,明确了绿地认养、购买碳汇、以资代劳等18种义务植树形式。福建省启动“百片绿地、千株古树”认建认养活动,每个设区市确定10处以上的林地绿地、100株以上的古树名木,供社会认建认养。


 

网友评论

Copyright © 2007-2013 369会网 上海今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86-21-51001710 传真:86-21-51615922 地址:上海虹口区新市路
支持单位:上海顾客满意度评价中心 上海全球事件经济研究中心
法律顾问: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李佩芳律师
沪ICP备06051309号 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