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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西藏妇女”摄影展作品征稿启事

发布人:chenqingqing    更新时间:2008/3/10 16:05:00    点击数:46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区党委七届三次全委会议精神,迎接2008年北京奥运会、中国妇女第十次代表大会和西藏自治区妇女第八次代表大会,充分展示西藏各级妇联组织在自治区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为改善妇女儿童生存、保护和发展环境所开展的工作、取得的成绩;集中反映西藏各族各界妇女积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平安西藏、小康西藏、和谐西藏建设的成就,通过西藏妇女的新发展、新变化和新生活,充分展示当代西藏妇女在党和政府的关怀与帮助下自强不息、艰苦奋斗、开拓创新、安居乐业的精神面貌,向外介绍西藏自治区的全面发展与进步。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西藏自治区妇联、西藏摄影家协会将于2008年6月举办“今日西藏妇女”摄影展。

  一、主办单位

  主办单位: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

  西藏自治区妇女联合会

  西藏摄影家协会

  二、参展作品题材

  表现妇联组织工作的场面;妇女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妇女儿童受教育、妇女儿童享受卫生保健服务、妇女就业、妇女权益保障、妇女与宗教、妇女与环境保护、妇女与家庭等;妇女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场面、参加种植养殖、搞特色农牧业、旅游业、民族手工艺、参与文化体育生活、劳动、幸福生活以及优秀风光、民俗等摄影作品。

  三、参展人员

 

  欢迎西藏专业摄影工作者和业余摄影爱好者投稿参加此次摄影展。

  四、参展作品要求

  1、主题鲜明,内容健康向上,力求生动活泼、表现新颖。

  2、作品形式、风格不限,黑白、彩色、反转片、数码均可,所有送展作品均需制做成7寸照片小样供评选。请在作品背后注明作品标题、内容、姓名、联系方式、联系电话、邮政编码、电子邮箱等。作品一经采用,需交底片或不小于10MB数字光盘,统一制作,制作完后底片退还作者;所有小样均不退稿。

  3、参展作品有关“肖像权”等法律责任要作者承担。

  五、征稿时间和投递办法

  1、征稿从启事印发之日起开始,截止日期为2008年4月底。

  2、参展作者可将作品直接送至或邮寄西藏拉萨市巴尔库南路4号西藏自治区妇联组宣部(联系电话:0891——6824922,6824903),或拉萨市北京中路85号西藏摄影家协会(联系电话:0891——6835922),注明“今日西藏妇女”参展作品。邮政编码:850000。

  六、评委会和奖项设置

  1、此次摄影展将由主办单位领导和我区著名摄影家组成评委会,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20名,并颁发奖杯、获奖证书、奖金。所有入选作品均由主办单位颁发“入选证书”。


  2、展览作品将编辑成《今日西藏妇女》画册出版,作品一经采用将付给相应稿酬,作者可优惠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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