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使中小企业进一步熟悉和了解国内中小企业板和即将推出深圳创业板的相关规则,提高企业上市融资的实务操作技能,结合企业实际情况选择上市,推进企业快速发展。
同时帮助国内企业全面了解国际资本市场的特点和规则,学习海外上市相关政策、探讨海外上市新模式,选择海外上市最佳地点。也为国际资本充分认识中国政府;并利用相关外资的政策,了解中国企业需求,制定在华投资策略,从而促成跨境投融资双方合作,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定于2007年11月在广东(深圳)召开“企业融资上市实务操作与政策解析”高层推介会的通知。为企业与中介机构、政府管理部门及国内外风险投资机构搭建交流、咨询合作的平台,促进中小企业国内外上市融资工作的开展。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
承办单位:北京国信金通信息咨询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并购公会、美国NASDAQ交易所、新加坡交易所、深交所、香港国泰君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投资促进局、陕西省股权托管中心、中国风险投资协会、中华创业投资协会、北京创业投资协会、江苏省技术产权交易所、香港丰盛金融投资(集团)、香港威格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金杜律师事务所、美国松上集团、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专业协办:中国海外上市网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07年11月23-24日(11月22日全天报到)
地点:深圳(具体报到地点由会务组于会前一周书面通知)
●三、参会对象:
各地服务与企业上市的主管部门(上市办、融资处、中小企业担保、高新园区等)负责人;资产评估、产权交易、民营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秘、境内外私募资本、并购基金、并购顾问、证券公司、保险公司、银行、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
●四、会议主题内容
中小企业融资方式选择及融资程序和退出策略
资本市场新制度与深圳中小企业板特点
企业三板挂牌业务介绍
开创中国的纳斯达克——深圳创业板市场
NASDAQ、东京、纽约、新加坡以及伦敦AIM市场的监管体系、交易规则、融资成本及支付方式
企业境内外上市的条件、步骤、财务安排及费用差别
香港证券市场的上市规则及特点;A+H上市方式的特点及对资本市场红筹上市新规下的海外融资和海外上市
私募股本投资基金的角色及所能带来的好处
商务部《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暂行规定》政策解析
外管局颁布的 《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公司融资及返程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对外资私募基金投资国内企业的影响及对策分析
SPAC(特殊目的现金并购)反向收购上市操作实务及案例分析
如何利用国际资本市场无缝对接本土企业达到融资上市的影响 理性面对全球五大证券交易所的召唤(中国企业重组、赴海外上市融资的规划与策略)
●五、部分拟邀嘉宾 (排名不分先后):
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司 狄 娜 副司长
国家发改委中小企业对外合作协调中心 秦志辉 副主任
国家商务部服务贸易司 胡景岩 司长
中国证监会国际合作部 刘李胜 副主任
纽约证券交易所 赵一力 亚太区执行董事
深圳证券交易所 刘裕辉 上市推广部总监
伦敦证券交易所 祝晓健 亚太区总裁
美国纳斯达克 徐光勋 中国区首席代表
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 李红燕 高级经理
中信证券 陈军 投行部总经理
广发证券 王霄鹏 副总经理
美国华纳国际投资集团 胡晓 总裁
香港王珮玲律师事务所 王珮玲 主任律师
嘉富诚国际资本有限公司 郑锦桥 总裁
香港威格斯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何继光 执行董事
美国松上集团 刘 吉 总裁
●六、报名方式:
会议费2200元/人(含资料费、培训费、场租费、接待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11月16日之前交纳会费者,会务组将给予部分减免会费,均按2000元/人收取。
●注: 主办方将在会议结束后组织企业赴港澳台实地考察,企业自愿报名参加。
下载并填写回执(点击下载)后,Email或传真给我们,并提前支付参会费用。
电话:0755-61250878,61252284
传真:0755-61252284
Email:sinovc@21cn.com,punh@163.com
联系人:张先生,马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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