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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2日宁波市第九届高层次人才智力技术项目洽谈会

发布人:chenqingqing    更新时间:2007/9/18 15:53:47    点击数:1297

●各学院、研究院:

    宁波市第九届高层次人才智力技术项目洽谈会将于2007年9月22日举行,请各院组织同学积极参与(详情请见附件1《关于参加宁波市第九届高层次人才智力技术项目洽谈会的邀请函》)。此次洽谈会参会对象为2008届毕业研究生,具体分为两类:

    1、享受交通补助费的邀请对象(定向生、委培生不予推荐),名额40人,500元/人。请符合 “宁波市第九届高洽会研究生专业需求目录”(附件2)的院系组织研究生报名,并填报“宁波市第九届高洽会邀请参会研究生名单”(附件3,按学生报名先后顺序排列),于9月15日下午17:30点前将名单以Excel格式、E-mail方式发至2184550@xmu.edu.cn信箱(请注明填报人)。学生处将根据专业需求以及报名先后顺序调配名额,送宁波市人事局核准确认。

    2、自费参会对象,名额不限。

    所有参会者须带上身份证、学生证。具体参会事宜将另行通知,请关注本网站。

●一、   洽谈会时间:2007年9月22日8:30-16:00

●二、   洽谈会地点: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

●三、  洽谈会主要内容

    本届高洽会将举办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招聘洽谈会(5号、6号馆)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封闭式洽谈会(1号馆)。届时将组织宁波市和高级经管人才封闭式洽谈会(1号馆)。届时将组织宁波市和长三角及其它城市共600多家重点骨干企事业单位和高新技术企业进场设摊,招聘各类高层次人才。

●四、参会对象

    (一)享受交通补助对象:请贵校根据《宁波市第九届高洽会研究生需求专业目录》(附件1),选定40名各学科类相关专业2008年毕业在读硕士或博士研究生,并填报《宁波市第九届高洽会邀请参会研究生名单》(附件2),经宁波市人事局核准确定后,作为正式参会人员,享受交通补助。

    (二)自费参会对象:本届高洽会欢迎贵校2008年毕业在读研究生自费来我市参会。

●五、嘉宾邀请

    (一)本届高洽会将邀请部分高校的学生就业指导部门负责人作为嘉宾出席(以受到嘉宾邀请函为准),被邀请嘉宾往返交通费及会议期间的食宿凭邀请由我市提供。

    (二)未邀请嘉宾的高校请指定一名带队负责人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如带队负责人不是正式参会研究生,不享受交通补助,费用请学校给予解决。

    (三)应邀嘉宾和带队负责人请于9月21日20:30在宁波新舟宾馆(宁波市中山东路678号)召开协调会,布置相关工作。

●六、交通补助费发放标准及办法

    (一)发放标准:根据贵校所处的地理位置,按以下标准发放交通补助费,浙江省(除宁波市外)200元/人,华东地区(除浙江省外)500元/人,其他地区(除华东地区、浙江省外)800元/人。

    (二)发放办法:

    1、本届高洽会对经宁波市人事局和准确认的正式参会研究生,一律采取集体发放给学校,由学校负责发放给正式参会研究生的办法发放交通补助费。请贵校填报《宁波市第九届高洽会邀请参会研究生带队负责人证明》(附件3),由指定负责人做好交通补助费集体发放工作。

    2、请应邀嘉宾和带队负责人在高洽会当天(2007年9月22日)上午7:30-8:30,到高洽会现场本校签到窗口做好本校正式参会学生的核对、验证、签到及交通票据收缴等工作;

    9:00开始到高洽会现场商务中心三楼会议室办理集体领取交通补助费的相关手续。

●七、交通保障

    宁波市区内共有5路公交车(336、512、517、529、550路)通往宁波国际会展中心。高洽会当天组织40辆免费公交大巴,从宁波体育中心——会展中心、宁波火车站——会展中心两路来往运营,运送应聘人才。

    为缓解交通压力,请长三角区域内参会的高校尽可能组织集体包车,凡集体包车的高校,凭包车票据领取交通补助费,标准不变。

●八、协助办理事宜

    为确保本次洽谈会圆满成功,请贵校协助做好以下工作:

    (一)帮助做好本届高洽会的宣传和组织工作。

    (二)及时填报相关材料:

    1、《宁波市第九届高洽会邀请参会研究生名单》(附件2),于9月15日前(截止日期9月15日)以Excel格式,E-mail方式发至nbrcc@tom.com信箱。

    2、《宁波市第九届高洽会邀请参会研究生带队负责人证明》(附件3),于9月15日前传真给宁波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

    3、为确保安全,本届高洽会集体发送交通补助费一律采取支票兑现,请贵校务必将开户银行、户名、帐号(注明所属省市),于9月15日前传真给宁波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

    (三)请告知参会学生需带一下有效证件材料:1、学生证;2、身份证;3、来我市参加高洽会的今日单程交通票据。

●九、联系方式

    部门:宁波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

    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

    邮编:315000  

    传真:0547-87341955

    E-mail: nbrcc@tom.com

    联系电话:何为本 0547-87186233

    陈烨、张文溪 0547-87186219

    魏杭军、罗洪涛 0547-87186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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