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8月20日-22日深圳·创业板、中小板上市融资与上市前改制重组实务操作研修班
发布人:changsheng166 更新时间:2009/7/30 15:58:23 点击数:2266关于举办“创业板、中小板上市融资与上市前改制重组实务操作研修班”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2009年7月26日,中国证监会开始正式受理创业板发行上市申请,标志着创业板设立进入了实际操作阶段,此前,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陆续出台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等多项重要政策法规。《创业板交易规则》也即将出台。这意示着讨论多年的创业板市场正式推出。这无疑给深陷经济危机中的中国企业,尤其是科技创新型中小企业带来了一个崭新的融资平台。企业要成为合格的上市主体,必须经过严谨规范的改制重组,通过股权重组与资产整合,使公司的股权、业务、资产和财务进行合理调整和有效组合,形成股权关系清晰,业务体系完整,直接面向市场独立经营和持续发展的发行主体。
为了帮助企业了解最新的创业板、中小板市场的有关政策及要求,掌握企业上市前改制重组的核心内容及操作要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定于2009年8月和9月举办两期“创业板、中小板上市融资与上市前改制重组实务操作研修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会对象
1.政府领导及发改委(上市办、金融办)、经贸委、证管办、中小企业服务局、高新产业园区、行业协会等有关单位领导、负责人。
2.中小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企业有关负责人。
3.证券公司、创业投资公司、投资基金、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
二、培训内容
(一) IPO发行体制改革与中小板、创业板上市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主要条款解读
2.《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修改内容解读
3.《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主要条款解读
4.《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行审核委员会办法》修改内容解读
5.《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8号—创业板公司招股说明书》解读
6.《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9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申请文件》解读
7.《关于进一步改革和完善新股发行体制的指导意见》主要条款解读
8.中小企业板上市资格审查、财务指标要求与保荐人作用
9.上市发行前保荐人上市辅导内容及时间安排
10.国内外“买壳”上市操作流程
11.创业板的发行审核与保荐制度
12.创业板上市发行的财务标准、上市程序与法律要求
(二)企业IPO前的改制重组
1.企业IPO前改制的形式与特征分析
2.整体改制与部分改制的操作
3.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程序
4.中外合资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中外合资股份公司程序
5.企业上市前改制难点问题(职工股、股权重组、资产整合等)
6.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前公司重组与财务整合
(三)企业多渠道融资与私募股权融资
1.我国私募市场的现状与今后发展趋向
2.企业在私募股权融资中应考虑的因素与企业私募的目的分析
3.私募股权基金的投资价值取向
4.企业私募融资的工作流程
5.私募融资计划书的撰写要点与分析
6. 私募尽职调查重点关注的问题
7.风险及收益评估与交易设计及投资条款
8.投资协议的签订和投资后的管理与投资退出方式
9.私募中企业怎样评估自己的价值(盈利预测、市盈率、投资所占股权计算)
10.企业私募融资案例具体分析(以可转换债形式进入、以优先股形式进入)
11.中小企业多渠道融资
三、邀请授课专家
将邀请中国证监会、深圳交易所、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知名证券公司(上市保荐人)、境内外投资基金等有关专家现场授课答疑。
四、时间及地点
第一期 2009年8月20日——22日(20日报到)
地点:深圳(酒店另行通知)。
第二期 2009年9月17日——19日(17日报到)
地点:上海(酒店另行通知)。
五、费 用
费用1980元/人(含授课费、资料费等),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六、报名方法及联系方式
请详细填写报名表并同银行汇款凭证传真至会务组,会务组按报名人数预留会议席位与学习资料。收到报名表后我们将于会议报名截止日之前,电话或传真通知具体会议地点、食宿安排等相关事宜。
单 位: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西什库大街74号
邮 编:100034
联 系 人:郑诚13522634392
电 话:010-87025894 87699277
传 真:010-87699277
七、其它事项
有私募融资或上市意向的企业、有投资意向的机构请于会前10日将有关资料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E-mail:huiwuzu09@163.com,以备会务组从中挑选编印培训资料。通知如有不详之处,请来函来电垂询。
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培训中心
二ΟΟ九年七月十八日
网友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