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27日-29日“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与环境司法研讨会
发布人:许玲燕 更新时间:2015/11/24 13:42:20 点击数:365[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名称(中文): “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与环境司法研讨会
所属学科: 环境管理与规划,法学
开始日期: 2015-11-27
结束日期: 2015-11-29
所在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所在城市: 湖南省 长沙市
具体地点: 湖南枫林宾馆
主办单位: 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
承办单位: 湖南师范大学
[ 会务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王丽
联系电话: 010—62210149
传真: 010—62221291
E-MAIL: hjfxfh@163.com
会议网站: http://www.7265.cn/News_view.asp?id=1666
会议背景介绍:
为全面探讨新《环境保护法》的实施效果,深入研究新法在环境执法、环境司法适用中出现的新案例、新问题,为国家环境法治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提供合理化建议和理论指导,促进会员间的学术交流,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决定于2015年11月27日—29日在湖南省长沙市召开“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与环境司法研讨会暨环境法学分会2015年会”,研讨会由国家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共同主办,湖南师范大学承办。
征文范围及要求:
研讨会主题:新《环境保护法》实施与环境司法研讨会的主要议题:
· 新《环境保护法》的理解与适用
· 新常态下环境执法面临的挑战和应对
· 司法改革与环境司法新机制
包括:环境司法的专门化、跨区域法院设立与环境案件审理、新的司法解释对环境案件审判的影响、公益诉讼案件的受理与审理中存在的问题、现有规定的司法适用及存在的问题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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