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369会网 >> 国际展会 >> 欧洲 >> 德国 >> 正文

2008年1月10日-13日德国法兰克福家用纺织品展览会

发布人:chenqingqing    更新时间:2007/11/28 11:20:27    点击数:622

会展名称

2008年德国法兰克福家用纺织品展览会

布展时间

2008年1月9日---2008年1月9日

展览时间

2008年1月10日---2008年1月13日

撤展时间

2008年1月13日---2008年1月14日

主办单位

德国法兰克福展览中心

承办单位

宁波启瑞展览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服饰/皮革/纺织

所在地区

欧 洲 | 欧洲

会展描述

(MarriottFrankfurt)
展览内容:
家用纺织品及相关产品、窗帘及窗帘轨、遮阳蓬、床上用品、三巾、浴室及卧室用品、厨房用耐热手套、墙纸、墙布、壁毯、毛毯、家纺图案设计、地毯及铺地材料、装饰面料、桌上纺织品、纺织纤维及纺纱、装潢布料等。
展览介绍:
法兰克福家用纺织品贸易展览会是世界上最大的专业性抽纱、家用纺织品类贸易展览会,每年在法兰克福展览中心举办一届。展会的主要展出内容划分为九大类,具体包括:1、铺地用纺织品;2、墙面用纺织品;3、窗户用纺织品;4、家具面料;5、卧室用纺织品;6、浴室用纺织品;7、桌面用纺织品;8、厨房用纺织品;9、设计。该展览会专业性强、国际化程度高、贸易效果显著,是中国企业进一步开拓欧洲纺织品市场的良好途径。该展会每年都有来自60多个国家的3000余家厂商参展,到会客商达100000余人次。
Marriott Frankfurt
(法兰克福万豪国际酒店)是欧洲最大最豪华的酒店之一,是法兰克福最著名超五星级大酒店,酒店拥有客房1000多间,共有44层。届时该下榻的客人100%为法兰克福国际家纺展(Heimtextil)采购商和定货商。毗邻法兰克福国际展览中心,距法兰克福国际展览中心1号馆入口仅一路之隔。Marriott Frankfurt一层大厅实际面积1400多平方米,展位使用面积900平方米。将有80—100家,家纺企业同时参展,其中90%以上为中国家纺企业。
该展馆宣传声势浩大:
1
、展会会刊宣传;
2
、Marriott Frankfurt酒店宣传;
3
、法兰克福展览中心亚洲馆、欧洲馆内面向采购商的宣传;在酒店的四周和法兰克福国际展览中心每个进门口都挂有该酒店展场的广告和宣传画,在通往展会的现场沿路我们将会有30多处广告条幅进行宣传,还有我们将会在法兰克福挑选20个比较著名的,定货商和采购商相对入住集中的酒店进行广告宣传。
4
、网站与媒体上的宣传。此次酒店展馆参展人员将达到250人以上,以中国家纺产品质优价廉的品质优势,加上各种宣传手段的使用,展会效果将超出参展企业的想像。为参展法兰克福家用纺织品展览会的中国企业提供了便捷的营销途径。
展会服务项目:
企业资料备案;企业参展人员备案;申请参展人员邀请函;发放组委会邀请函及进馆证;签证预约;签证资料准备;签证培训、相关签证服务;酒店预定;机票预定;协助展品运输;出团组织;展会现场服务;展会现场宣传;提供展后数据反馈、提供展会效果总结等。
同时欢迎企业随团进行商务考察参观展览会!

展品范围

展览内容:
家用纺织品及相关产品、窗帘及窗帘轨、遮阳蓬、床上用品、三巾、浴室及卧室用品、厨房用耐热手套、墙纸、墙布、壁毯、毛毯、家纺图案设计、地毯及铺地材料、装饰面料、桌上纺织品、纺织纤维及纺纱、装潢布料等。

参展费用

参展费用:
1
、摊位费:58000元/9平方米,双开口加收10%(含场地费、地毯、桌椅、围板、层板、公司楣板及照明等基本配置)
2
、报名费:2500元人民币/单位(包括:邀请函费、 机场费、国内集中费等)
3
、名录费:2500元人民币/单位(含展商名录费、广告宣传费、垃圾处理费等)
4
、人员费:A 21000元人民币/人
(含国际往返机票、境外生活费、城市间交通费、境外保险费、机场费等;)
5
、签证费:以实际发生的费用收取。

展会周期

每年一届

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574-27721810
手  机:13857485930
传  真:0574-87296698
地  址:宁波市江东区东胜路11号金光大厦凌江名庭2005室
邮  编:315000
邮  件:lanxin926@163.com
联 系 人:周小姐
网  址:www.nbsina.com www.qrexpo.com

 

网友评论

Copyright © 2007-2013 369会网 上海今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86-21-51001710 传真:86-21-51615922 地址:上海虹口区新市路
支持单位:上海顾客满意度评价中心 上海全球事件经济研究中心
法律顾问: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李佩芳律师
沪ICP备06051309号 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