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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6月20日-22日上海第八届中国国际畜牧业展览会

发布人:zhangjiale1    更新时间:2012/11/12 15:52:40    点击数:362

2013第八届中国(上海)国际畜牧业展览会

主办单位:                                                 

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           上海生猪行业协会  

上海市饲料兽药行业协会         上海市肉类行业协会       

中国肉类协会上海办事处         东方国际集团广告展览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  

     上海华港展览服务有限公司  

支持单位:  

     河南双汇集团                    南京雨润集团  

     河南众品集团                    上海大江集团  

     广德福丰银杏生态园有限公司      绩溪丰润农业开发集团    

     甘肃富民岷县厥麻猪产业有限公司  江苏福丰一清生态牧业有限公司          

时间安排:  

   报到布展: 2013年6月18日 - 19日  

   展出时间: 2013年6月20日 -22日  

   撤展时间: 2013年6月22日 16时  

   展览地点:上海光大会展中心 (漕宝路88号)  

我国是个畜牧业生产大国,畜禽产品总产量及饲养数量都名列世界前茅。近年来,畜牧业发展较快,在农业中的经济地位快速提高,农民收入增加,起到一定的作用。着力推进畜牧业生产方式转变,推进畜牧业规模化养殖,标准化生产,加强畜牧业国际交流合作,提高畜牧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积极推进我国畜牧业全面可持续发展,实现畜牧业生产全过程的绿色无污染,走生态养殖道路。从而确保畜产品质量和肉品安全,全面增加养殖效益,实现经济价值与环境的协调发展。  

由中国合作贸易企业协会、上海生猪行业协会、上海市饲料兽药行业协会、中国肉类协会上海办事处、上海市肉类行业协会联合主办的“第八届中国(上海)国际畜牧业展览会”将以“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品牌畜牧”为主题,提高畜牧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和影响力。为推动畜牧业与肉类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展会各主办方将在畜牧展览会同期举办“2013中国(上海)国际肉类工业展览会”全面提升各地畜牧业企业在肉类市场的影响力,实现优势互补。展会是一个展示企业形象的平台,也是畜牧业企业与肉类加工企业交流的平台,更是打造畜牧业与肉类加工业完整产业链的平台。  

展示范围:  

    国家级畜禽保护、地方畜禽品种保护、畜禽新品种、养殖专业合作社。  

种畜禽:种猪、种禽、商品猪、商品家禽、其它畜种及其生产材料等。  

 畜产品及加工设备:肉类屠宰、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奶制品加工、蛋制品、包装材料等。  

 兽药及动物保健品:兽药、兽药原料、药物添加剂、畜禽疫苗、诊断试剂、生物制品、兽药器械、兽药生产加工、包装设备材料、制药机械、兽药疫苗及动物保健品生产机械等。  

畜牧设备:畜牧机械、孵化设备、畜牧工程、自动化饲养场设施和材料、猪栏、集约化挤奶设备、集蛋设备、通风设备、取暖设备、供料设备、饮水设备、环保排污设备、照明设备、养殖废弃物无公害处理设备等。  

饲料工业:添加剂预混合饲料;浓缩饲料、配合饲料、特种饲料等、饲料生产加工机械设备及配件;配合饲料加工设备等  

 牧草业:优良牧草种子,牧草播种、收割、加工、贮存机械设备等  

参展费用:  

国内企业:A区:6800 RMB/(3*3)9m2 (国际标准展位)  

B区:5800 RMB/(3*3)9m2 (国际标准展位)  

国外企业:2600 USD/(3*3)9m2 (国际标准展位)  

国内租用光地面积:680 RMB/m2  (36 m2起租)  

国外租用光地面积:260 USD/m2 (36m2起租)  

会刊及会场广告:  

封面:¥26000元∕P     封底:20000元∕P     封二:¥10000元∕P  

封三:¥8000元∕P      内页:¥6000元∕P   

证件背面广告:2万元   手提袋:2万元∕ 5000个         

室外主背景板(13*15m)5万/张(限1张)   

室外背景板(3*6m)1.5万/张      拱门20000/只/展期 限6只            

刀旗2000/面 限16面             移动道旗1000/个  

条幅8000/条/展期                空飘气球10000/只   

请于2013年5月10日前将菲林或光盘交至组委会  

参展细则:  

1、填写参展申请合同表邮寄或传真至组织单位。参展商应在申请展位后7日内将参展费用[50%(预付款)或全款]汇至组织单位指定帐号,所定的展位方可保留,余款应在 2013年05月1日 前付清。  

2、展位顺序分配原则:“先申请,先付款,先安排”。  

3、组织单位收到全款后,将于 2013年5月10日 前寄《参展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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