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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4日-6日首届中国-南亚法律论坛
作者:mamei  文章来源:中国学术会议在线  点击数437  更新时间:2015/8/31 16:22:48  文章录入:mamei  责任编辑:马梅

 

[ 会议基本信息 ]
会议名称(中文):  首届中国-南亚法律论坛
所属学科:  法学
开始日期:  2015-11-04
结束日期:  2015-11-06
所在国家:  中华人民共和国
所在城市:  云南省     昆明市 
主办单位:  中国法学会
承办单位:  云南省法学会、云南大学

[ 重要日期 ]
摘要截稿日期:  2015-09-30
全文截稿日期:  2015-10-10

[ 会务组联系方式 ]
联系人:  谷昭民
联系电话:  8610-66150114
传真:  86-10-66512467
E-MAIL:  contact_cls@chinalawsociety.com
会议网站:  http://www.law.ynu.edu.cn/xwgg/tzgg/36910.htm

[会议背景介绍] 
中国法学会诚挚地邀请您于2015年11月4日至6日参加在云南昆明举办的首届“中国-南亚法律论坛”。本次论坛由中国法学会主办,云南省法学会、云南大学承办,论坛主题为:

共谋“一带一路”法律战略,同商中国南亚法治愿景。

习近平总书记2015年在考察云南时发表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主动服务和融入国家发展战略,闯出一条跨越式发展的路子,努力成为我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面向南亚东南亚辐射中心,谱写中国梦的云南篇章。” 国家副主席李源潮在第三届中国-南亚博览会开幕会上的致辞中指出:在千年之前,丝绸之路、茶马古道就架起了中国与南亚经贸、文化交流的桥梁。我们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紧密合作,发挥传统友好优势、地缘毗邻优势、经济互补优势,打造安危与共、荣损相依的亚洲命运共同体。

由于特殊的历史原因,中国与南亚国家的法律交流不多,特别是对彼此的法律制度、法律文化了解不多,与“一带一路”国家战略及快速发展的全方位交往格局不匹配,甚至成为彼此交流的障碍,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现实问题。

首届“中国-南亚法律论坛”将有来自南亚、东南亚各国及国内的资深法学专家和法律实务工作者围绕加强中国——南亚法律合作的相关问题进行交流与探讨,特别是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及相应的法律对策,为中国与南亚各国的交流与合作提供法律助力,推动更大范围、更高水平、更深层次的区域合作。

[征文范围及要求] 
论坛议题包括:

1、中国-南亚“政策沟通”的法律问题

2、中国-南亚“资金融通”的法律问题

3、中国-南亚“贸易畅通”的法律问题

4、中国-南亚“互联互通”的法律问题

5、中国-南亚国家非传统安全合作的法律问题

6、中国-南亚国家能源合作与安全的法律问题

7、中国-南亚国家法律服务与司法合作的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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