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时间:2007年8月8日至22日
地点:北京市102218信箱99分箱
费用:4800 元
联系方式:021-28849486 胡先生
课程目标:
学习汽车概述、汽车构造、机动车使用寿命、旧机动车鉴定估价概述、旧机动车评估的基本方法、旧机动车交易、汽车新技术、汽车技术状况的鉴定、旧机动车的估价、汽车常见故障对车辆技术状况的影响、旧机动车收购估价与销售定价、旧机动车鉴定估价信息系统、事故车估价、有关政策法规等内容。
培训内容:
一、职业背景 注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是国务院批准的六类资产评估职业之一(其中六类注册资产评估师包括:注册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房地产评估师、注册土地估价师、注册矿业权估价师、保险公估从业人员),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实行注册登记管理制度,中国汽车流通协会负责对本省内统一组织考核鉴定,辽宁省旧机动车流通协会负责对辽宁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的备案登记。
二、培训与考核方式 聘请有多年在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从事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培训经验的清华大学、北京理工大学教授授课,采用全脱产方式,时间为9天(包括报到和考试)。培训内容根据教学大纲要求,分理论授课和实际操作讲解两部分。考核内容依据《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国家职业标准》所规定的知识要求和技能要求具体确定,知识要求采取闭卷笔试方式,技能要求采取实际操作考核方式。 经国家统一理论考试、技能考核均合格者,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发全国统一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证书》和中国汽车流通协会颁发的《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注册登记证》。
三、报名条件 本职业资格分为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旧机动车高级鉴定估价师(高级鉴定估价师资格培训另行通知)两个等级,申请参加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职业资格培训人员要符合《旧机动车鉴定估价师国家职业标准》对本职业所规定的申报条件,具体如下: (一) 文化程度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① 高中毕业,从事本行业工作5年以上。 ② 中等专科学校毕业,非机动车专业,从事本行业工作4年以上;机动车专业,从事本行业工作2年以上。 ③ 大专以上,非机动车专业,从事本行业工作2年以上;机动车专业,从事本行业工作1年以上。 (二) 会驾驶机动车并考取驾驶证。 (三) 具有一定的车辆性能判断能力。 (四) 具有一定的机动车营销知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