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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1日广州公关与法治:如何与税务机关打交道
作者:广州理道…  文章来源:理道财税培训网  点击数633  更新时间:2007/8/23 12:19:42  文章录入:lidaocaishui  责任编辑:shicheng

时间:2007年9月21日  (星期五)  上午9:00—下午17:00

地点:广州远洋宾馆 (广州环市东路412号,区庄立交旁,远洋宾馆姊妹楼)

联系方式;020-38264552

培训目标:

  如何与税务机关建立良好的公共关系?

  为什么企业诚信纳税,关系没少拉,却还发生被扣“偷税”帽子并补罚税款的冤案?
 
  且听资深税务职业经理人传授如何“公关与法治”两条腿走路,与税务机关建立互信的公共关系,如何以法治的途径防止和解决税务争议,维护纳税人合法权利。 讲师十多年企业税务工作经验的总结!

费用:¥800/人(含讲义、午餐、点心、证书)

培训对象:公司董事、公司管理层、财务总监、财务经理、财务会计人员等

培训形式:互动交流,案例分析,趣味问答,小组练习

培训内容:

一、沟通、合作与参与:建立互信的公共关系

    1、税企沟通:不信任源于不了解

    2、立法参与:解决产生分歧的立法根源

二、监督与斗争:如何据理力争

1、熟练掌握法律,促使税务机关合理、依法行政,保护企业税收权益

2 、行政协调与法律程序——选择适当的方式解决税务争议

三、了解税务机关及其工作方法

1、我国税务机关的架构

2、我国税务机关的人员结构分析

3、税务机关内部分工

四、如何应对日常税务监管

1、 日常税务评估的分析与应对

2、 知彼知己,百战不殆

3、 税务检查权力的内容与企业义务

4、 防范税务机关的违规行政

5、 反对法律依据不足的简单执法

6、 慎防轻易接受“偷税”定性招致刑事侦查

五、税务维权:申辩、听证、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

1、克服维权的思想障碍

2、行使陈述与申辩权

3、行使处罚听证权

4、行使税务行政复议权

5、行使税务行政诉讼权与申请国家赔偿

6、行使申请回避权 

培训讲师:

  吴克红

  理道授权讲师。中南财经大学财政学硕士,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12年资深税务职业经理人。先后在出口制造企业、税务师事务所、零售集团企业和综合性企业集团担任税务经理、税务总监。著有《零售企业税务总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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