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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2009年12月26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该法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侵权责任法》是民事法律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国正在制定的民法典中,继《合同法》、《物权法》等法律之后的又一部重要的支架性法律,对于保护公民、法人等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明确侵权责任,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要的意义。《侵权责任法》规定了侵权责任的基本规则以及精神损害赔偿、死亡赔偿金等制度,明确了产品责任、环境污染责任、物件责任等七项特殊责任,形成了民事主体人身、财产权益的救济体系,对我国法制建设、民事主体权利保障乃至社会各个层面均具有深远影响。
【培训时间及地点】2010年5月22日—5月24日 深圳市人大干部培训中心(深圳国汇酒店)
【培训价格】2300元(报价含培训费、出境名单、送关费;香港两晚、澳门一晚住宿费,餐费)
【培训对象】
各企业主管领导、法律事务部主任、法律顾问以及其他法律事务管理人员;各律师事务所主任、律师;各法律院系从事民商法教研的老师及其他有关人员
【课程大纲】
1、《侵权责任法》立法背景、情况
2、《侵权责任法》立法过程中争议的焦点
3、《侵权责任法》的基本内容和特点
4、《侵权责任法》如何规定一般条款
5、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难点分析
6、侵权法中的抗辩事由及其司法适用
7、企业常见的侵权纠纷类型解读
①知识产权侵权
②商业秘密侵权
③不正当竞争
④工伤与侵权行为的关系
8、特殊侵权行为的理论及立其类型分析
①产品责任(ODM与OEM中的产品责任)
②机动车损害赔偿责
③环境侵权
④医疗损害
⑤危险责任
⑥物件致害
⑦动物致害
9、侵权损害赔偿中的难点分析
10、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
11、《侵权责任法》的发展及中国民法体系的构建
【讲师介绍】
石 宏 全国人大法工委民法室处长
杨立新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民商事法律科学研究中心主任、博士生导师,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谢鸿飞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民法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会副秘书长
【旅游线路】
D1:深圳—香港
早餐后,送皇岗出境至香港,观赏全世界最长的行车及铁路吊桥——青马大桥;乘车前往游览1997年香港回归中英主权交接仪式所要地—香港会议展览中心新翼,观看中央政府赠香港特别行政区金紫荆花纪念碑,漫步迷人的维多利亚港沿岸;游玩海洋公园的鲨渔馆,水族馆。 住宿:嘉湖海逸酒店或同级
D2:香港
早餐后,前往游览香港香火最旺的赤松黄大仙祠,游览尖沙咀文化中心、观望见证了香港发展整个过程的大钟楼、海滨公园,参观香港珠宝加工基地,观赏世界名表行,可进入百货免税店自由选购心仪之物。下午游景色怡人—浅水湾,晚餐后乘车登上太平山,俯瞰香港“东方之珠迷人夜景”。
住宿:同上
D3:香港—澳门
早餐后乘双桅般前往“东方蒙地卡罗”之称的——澳门(约1个半小时),观看四面佛,游览澳门的标志性建筑物——参观大三巴牌坊、妈祖庙、莲花台等景点;午餐后游览琳琅满目的大型百货、鉴赏珠宝。参观世界三大赌场之一的—葡京赌场,晚上可参加澳门环岛黑沙滩游。 住宿:金域或同级
D4:澳门—珠海
早上用完早餐后在附近买点澳门特产做为礼物送给朋友亲人,后经拱北入境至珠海,结束愉快的港澳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