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管理与合同法律全面风险防范操作实务(乌鲁木齐,9月10-12日) 【举办单位】中国培训资讯网 www.e71edu.com 【联系电话】010-63836477 13810210257 【培训日期】昆明,2010年9月4-5日、杭州,2010年9月10-11日、乌鲁木齐,2010年9月10-12日、北京,2010年9月17-18日、西安,2010年9月27-28日 【培训地点】昆明、杭州、乌鲁木齐、北京、西安 【培训对象】各企事业单位法务部﹑法律顾问室、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部﹑风险控制部、经营部、采购、合同执行、招投标主管、行政、市场、销售等相关人员。
【课程介绍】 〈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实施。司法解释作为联结法律规定和法律实施的桥梁和纽带,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地位。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降低企业运行中的法律风险,也是解决争议和法律纠纷的依据。为了谋取合同利益最大化,时刻与客户进行着智慧的较量,而较量的武器是合同,是法律。 本次研讨以《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为基础,以“合同管理”和“全面防范合同风险”为主题,侧重实际应用和操作,注重风险防范,结合真实案例讲授签订、履行合同的技巧、方法和常见问题,使学员能够在专家精辟而平实易懂的讲解中掌握和了解合同法的具体操作。希望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大纲】 专题一:《合同法司法解释二》重点条款解析
专题二:如何加强及健全企业合同管理
一、 建立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 ■合同设计与管理的原则 ■合同设计管理的机构和人员 ■合同签订的流程之--考察资信 ■合同签订流程之--起草合同条款 ■合同签订流程之--审核批准 ■合同的履行管理流程 ■合同的变更、转让、终止流程 ■合同管理制度样本实例
二、企业合同管理操作实务与重点分析 ■“合同自由”的实务理解与应用 ■合同专用章管理和使用 ■相关人员为本企业保守商业秘密原则 ■合同条款的设计方法与注意事项; ■以非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要约与承诺分析的实务应用) ■合同内容的合法性审查(合同效力、免责条款及合同的相对性等) ■合同订立人的权限审查(代理制度与职务行为的实务分析) ■重大合同的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重大合同审签程序 ■合同审查时应注意的问题及案例评析 ■重大的适用范围与附加程序
专题三:合同订立、履行中的法律风险防范与案例评析 一、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你有资格吗?合同的主体资格与审查对方资信 ■合同成立后合同就一定生效吗? ■一诺千金──合同成立必经的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 ■口头合同是合同吗?──注意合同的订立形式 ■格式合同──商家手中的一把“双刃剑” ■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法──签订合同的新形式 ■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未成也得找你,注意协议书与意向书之间区别 ■谁签字有效?──充分注意合同的签章
二、合同履行中无效合同的预防 ■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法律的授权性规定──熟练运用合同的法定条款 ■都是你的错──表现代理面面观
三、合同履行中常用的“避雷针” ■合同中的“后悔药”──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你的权利要珍惜──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合同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你不合作,我有辙 ■合同履行中的“拐杖”──正确行使遭遇合同风险的三种抗辩权 ■“我保证”绝非戏言──合同的担保与保证制度 ■特殊合同的履行──法律对试用合同、分期付款合同作了特殊规定 ■圈套,你别钻──注意五种通常的合同欺诈
四、注意合同的违约责任 ■告那家伙──合同违约责任 ■时辰未到也找你──预期违约制度 ■合同违约的法律后果──分清违约金、定金、预付款和损害赔偿各自的区别及运用 ■说话也可以不算数──法定违约责任的免责条款
专题四:合同的转让及权利义务的终止 一、合同转让的必备条件是什么? 二、有哪些债权是不可以转让的? 三、如何转让合同才是合法的? 四、合同终止的七种原因 五、什么叫后合同义务? 六、合同解除和终止的什么分别? 七、法定和约定解除对企业有什么影响? 八、如何看待合同的溯及力
专题五:合同纠纷和争议的预防与应对 一、合同纠纷和争议中的常见问题 三、合同纠纷和争议救济的法律风险及预防 二、企业建立合同风险监控机制的实务操作 四、疑难问题解答与互动
专题六:各类合同管理与风险防范操作实务与案例解析
【讲师介绍】 李主任中国培训资讯网(www.e71edu.com)资深讲师. 中国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合同管理专家。 李主任,中国培训资讯网(www.e71edu.com)资深讲师. 中国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合同管理专家 。
胡所长,中国培训资讯网(www.e71edu.com)资深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院商法研究所 。 张教授,中国培训资讯网(www.e71edu.com)资深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院商法研究所
宋教授,中国培训资讯网(www.e71edu.com)资深讲师.中国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院商法研究所
【费用及报名】 1、费用:培训费1500元(含培训费、讲义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咨询:010-63836477 63830994 13810210257 鲍老师 3、报名流程: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4、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5、详细资料请访问中国培训资讯网:www.e71edu.com (每月在全国开设四百多门公开课,欢迎报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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