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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26日北京摄影师培训
作者:chenjinj…  文章来源:易创培训网  点击数1107  更新时间:2008/5/22 14:26:51  文章录入:chenqingqing  责任编辑:chenjingjing

●开课时间:2008年6月26日

●地区:北京

●培训费用:4800元

     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近素质教育的决定》明确的指出的:今后“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重的制度”这一决定,加快推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特举办《国家职业资格证书》远程函授培训,为有志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们提供快捷高效的培训机会,尽快获得就业通行证。
 
●一、培训鉴定对象:
  
     1、机关、厂矿、企事业单位、部队、大中专院校等从事摄影工作人员。
  
     2、摄影行业(国有、集体、私营、个体企业)从事摄影专业的从业人员及转岗、转业从事摄影职业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学习和职业技能鉴定。
 
●二、国家现行报考条件:
  
     ( 一 ) 初级摄影师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

     (1) 经初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 ( 结 ) 业证书。

     (2) 在本职业连续见习工作一年以上。

     (3) 本职业学徒期满。

     ( 二 ) 中级摄影师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中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 ( 结 ) 业证书。

     (2) 取得初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

     (3) 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6年以上。

     (4)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中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中等以上职业学校摄影职业证书。

     ( 三 ) 高级摄影师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

     (1) 取得中级职业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4年以上,经本职业高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并取得毕 ( 结 ) 业证书。

     (2) 取得中级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7年以上。

     (3) 取得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认定的,以高级技能为培养目标的高等职业学校本职业毕业证书。

     (4)取得本职业中级职业资格证书者,大专以上本专业或相关专业毕业证书,并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

●三、培训等级:

     1、初级摄影师 2、中级摄影师 3、高级摄影师

●四、报名手续:(报名时需交验下列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一寸免冠照片4张  3、填写登记表

●五、学习方法:

     实施以函授,面授及上网相结合的教学方式,自学为主,如有疑难问题可通过互联网或来信由辅导教师予以解答。摄影工作者凭单位介绍信可以在考试前直接报名参加考评。
 
●六、颁发证书:
    
     学习期满参加鉴定。考试合格颁发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统一验印的摄影师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此证全国范围内通用,根据国家“持证上岗”的政策,工作中享受等级待遇。考试未通过者,退还全部学费。

●联系电话:400-700-9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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