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培训课程】新所得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的差异分析与调整(深圳, 5月16日 )
【培训日期】2009年5月16日
【培训地点】深圳
【备注说明】本培训班全年循环开课,如有需求,欢迎来电咨询!
【培训对象】总经理、财务总监、经理及相关财务管理人员
【课程背景】
2008年1月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配套的《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在全国所有企业开始实施,对各类企业税负将产生深远的影响。与国际趋同的新“企业会计准则”也将于2008年在全国所有企业全面推广实施。为进一步推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宣传贯彻,使企业财务人员能够更好地理解和执行《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有关规定,帮助财务人员解决新准则、新税法执行过程中可能面临的税法与会计的差异问题,解决财务从业人员在操作运用中难点、疑点,有效防范和控制涉税风险,将邀请著名财税实战专家孙老师对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进行全面深入地细化解析,并对条款内容进行详细、系统、精确的定位和解答。
【课程大纲】
一、新会计准则、企业所得税法变革及影响概述:
■企业会计准则变革;
■企业所得税法变革;
■新准则对会计与税收的影响
■企业会计准则的特征;
■税收与会计的关系;
■税法与会计差异的处理原则;
■会计与税法差异处理方法。
二、企业会计准则与税收处理:
■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与税法差异;
■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与税法差异;
■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与税法差异;
■第4号—固定资产与税法差异;
■第6号—无形资产与税法差异;
■第7号—非货币性交换与税法差异
■第9号—职工薪酬与税法差异;
■第10号—企业年金与税法差异;
■第11号—股份支付与税法差异;
■第12号—债务重组与税法差异;
■第14号—收入与税法差异;
■第16号——政府补助与税法差异;
■第18号—所得税与税法差异。
【讲师介绍】
孙老师,中国培训资讯网(www.e71edu.com)资深讲师,中国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特聘注册会计师考前培训会计、财务管理授课专家,会计理论基础扎实,教学经验丰富,难点把握准确,对企业财务尤其是上市公司财务真伪有敏锐的洞察力。在全国性的报刊发表专业文章数百篇。多年来一直在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深圳市会计进修学院、福田财政局培训中心、龙岗财政局培训中心等机构担任注册会计师会计、财务成本管理,注册税务师财务与会计、税务代理实务,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中级实务、财务管理授课教师。
孙老师曾服务过的客户有:中国银行、建设银行、深发展银行、中信银行、华为技术、大亚湾核电、招商银行、南方基金、安托山投资公司、中原物业、天健集团、水务集团、康佳集团、TCL通讯、万科物业、华侨城集团、国信证券、中投证券、道方达投资等。
【费用及报名】
1、费用:培训费600元(含培训费、讲义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电话:010-63836477 13810210257 鲍老师
3、报名流程: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4、关于课程更详细情况请咨询010—63830994。︱
5、详细资料请访问中国培训资讯网:www.e71edu.com (每月在全国开设四百多门公开课,欢迎报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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