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法下员工关系管理与人力资源疑难问题处理操作实务(桂林,3月17-18日) 【举办单位】中国培训资讯网 www.e71edu.com 【联系电话】010-63836477 13810210257 【培训日期】海口:2012年3月3-4日;桂林:2012年3月17-18日 昆明:2012年3月24-25日;杭州:2012年3月28-29日 【培训地点】海口、桂林、昆明、杭州 【培训对象】各单位分管劳动人事的领导、人力资源总监、人事经理、劳资经理、社会保险处、社保科/主管、培训主管、招聘主管,企业法律顾问及负责劳动关系与社会保险的相关部门人员。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新社会保险法疑难问题实务操作与工伤案例解析 1、《社会保险法》关于社会保险费征缴、社会保险基金的规定;社会保险经办、社会保险监督的规定;法律责任的规定重点解读; 2、员工个人跨地区就业的,保险关系如何转移?是否能五大社保同时转移; 3、外来务工人员仅缴纳工伤和医疗保险是否合法? 4、如何理解社会保险缴费双轨制?用人单位的缴费基数是否等同于单位职工的缴费基数? 5、职工个人跨地区就业的,视同缴费年限转入地区是否接受? 6、特殊工种提前退休以及女职工退休年龄纠纷应注意哪些问题; 7、员工不愿意买社保或员工自愿降低投保基数,并与单位签有协议的情况下,该协议是否有 效?用人单位承担什么风险? 8、《社会保险法》关于工伤的规定如何与《工伤保险条例》衔接? 9、如何理解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原则?伤亡概不负责条款是否有效? 10、“认定工伤”、“视同工伤”、“不认定工伤”的法律界定。 11、伤残职工享受哪些待遇,职工因工死亡,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什么待遇? 12、单位能用商业保险赔偿职工工伤待遇吗? 、工伤补偿与民事赔偿出现竞合怎么办? 13、工伤职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如何处理? 、职工工伤治疗、医疗期间可享受那些待遇? 14、劳务派遣、承包租赁过程中发生工伤,如何向实际用工单位追偿? 15、派遣员工在户籍所在地参加过新农保的是否还需要为其缴纳养老保险; 16、异地劳务派遣社会保险费的缴费地是否可以选择; 17、工伤保险待遇的调整对于发生工伤的劳务派遣员工,工伤责任与待遇如何分担? 18、劳务派遣员工的社会保险如何缴纳才能避免纠纷?
第二部分:新法下劳动用工管理操作实务及案例解析 1、劳动合同订立策略与风险控制 2、劳动合同变更、解除、终止策略与成本控制; 3、违约金、补偿金和赔偿金的综合适用有效控制; 4、如何认定员工不胜任工作?对不胜任工作员工如何合法调岗、调薪? 5、经济补偿金的“成本化”、“规章化”、“集约化” 6、劳动合同终止的几种方式及其应用技巧和注意事项 7、员工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风险分析和应对技巧; 8、员工过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争议的风险分析和操作程序; 9、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的风险控制和应对技巧; 10、实例解析员工自动离职法律风险分析和处理技巧;
第三部分:新法下员工手册、规章制度的制定与职工奖惩制度设计、管理技巧操作实务: 1、当前员工关系危机与应对思路 2、员工手册的基本架构与体系构成; 3、有效规章制度必须具备的三个法律要件; 4、如何完善规章制度的制定程序; 5、规章制度制定中经常存在的程序性误区; 6、如何保证规章制度内容的合法性; 7、常见违法规章制度的内容例解; 8、在原则与具体之间,规章制度应如何取舍? 9、如何解决规章制度的可操作性问题; 10、如何选择规范有效的规章制度公示方式; 11、规章制度设计中应注意的法律事项; 12、《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废止后如何应对; 13、违纪职工处理中单位败诉原因剖析; 14、如何选择合法有效的职工奖惩处理方式; 15、公司奖惩制度的撰写方法、涉及到的关键性法律条款、有效纪律约定 ; 16、在处理违纪员工时如何运用公司奖惩制度防止争议的发生; 17、如何约定员工必须遵守的企业内部规章制度、员工违纪违章的处罚方式; 18、如何约定员工必须遵守的保密协议、竞业限制协议、竞业禁止协议及赔偿;
【讲师介绍】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相关部门领导、著名人事法律专家;
【费用及报名】 1、费用:培训费1800元(含培训费、讲义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咨询:010-63836477 63830994 13810210257 鲍老师 3、报名流程: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4、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5、详细资料请访问中国培训资讯网:www.e71edu.com (每月在全国开设四百多门公开课,欢迎报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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