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合同管理与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实务(北京,8月6-7日)
【培训日期】北京,2009年8月6-7日、乌鲁木齐,8月6-7日
【培训地点】北京、乌鲁木齐
【备注说明】本培训班全年循环开课,如有需求,欢迎来电咨询!
【培训对象】各企事业单位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室、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部﹑经营部、采购、商务、财务、进出口、合同执行、物流、招标投标主管、行政、市场、销售等相关管理人员。
【课程背景】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已于 5月13日 正式颁布实施。司法解释作为联结法律规定和法律实施的桥梁和纽带,在我国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中,具有非常重要地位。合同法是一部保护合同当事人合法权益,调整和规范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基本性民事法律。合同管理作为现代企业法律顾问制度的重要内容之一,是降低企业运行中的法律风险,也是解决争议和法律纠纷的依据。为了谋取合同利益最大化,时刻与客户进行着智慧的较量,而较量的武器是合同,是法律。
为此本公司二00九年六月份、七月份分别在各省市市举办《(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下企业合同管理与法律风险防范操作实务高级研讨班》。本次会议以《合同法司法解释二》为基础,以“合同管理”和“企业防范合同风险”为主题,侧重实际应用和操作,注重风险防范,结合真实案例讲授签订、履行合同的技巧、方法和常见问题,使学员能够在专家精辟而平实易懂的讲解中掌握和了解合同法的具体操作。帮您成为签订合同的高手,防范合同风险的能手,掌控合同履行的舵手,追究合同违约责任的杀手。希望各单位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
【课程大纲】
一、建立完备的合同管理制度
1. 合同设计与管理的原则
2. 合同设计管理的机构和人员
3.合同签订的流程之--考察资信
4. 合同签订流程之--起草合同条款
5. 合同签订流程之--审核批准
6. 合同的履行管理流程
二、企业合同管理目标与重点
1. 企业合同管理的一般原则
2.相关人员为本企业保守商业秘密原则
3. 合同专用章管理和使用
4.法人(负责人)委托书管理
三、企业重大合同审签的管理
1. 重大合同的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2. 重大合同审签的管理
3. 重大合同审签程序
4. 重大的适用范围与附加程序
四、合同订立过程中的风险防范
1. 你有资格吗?合同的主体资格与审查对方资信
2. 合同成立后合同就一定生效吗?
3. 一诺千金──合同成立必经的两个阶段:要约与承诺
4. 口头合同是合同吗?──注意合同的订立形式
5. 格式合同──商家手中的一把“双刃剑”
6. 数据电文与电子签名法──签订合同的新形式
7. 缔约过失责任:合同未成也得找你,注意协议书与意向书之间区别
8. 谁签字有效?──充分注意合同的签章
五、合同履行中无效合同的预防
1. 法律的禁止性规定──合同无效的五种情形
2. 法律的授权性规定──熟练运用合同的法定条款
3. 都是你的错──表现代理面面观
六、合同履行中常用的“避雷针”
1. 合同中的“后悔药”──可撤销可变更合同
2. 你的权利要珍惜──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
3. 合同债权人的代位权与撤销权:你不合作,我有辙
4. 合同履行中的“拐杖”──正确行使遭遇合同风险的三种抗辩权
5.“我保证”绝非戏言──合同的担保与保证制度
6. 特殊合同的履行──法律对试用合同、分期付款合同作了特殊规定
7. 圈套,你别钻──注意五种通常的合同欺诈
七、注意合同的违约责任
1. 告那家伙──合同违约责任
2.时辰未到也找你──预期违约制度
3. 合同违约的法律后果──分清违约金、定金、预付款和损害赔偿各自的区别及运用
4. 说话也可以不算数──法定违约责任的免责条款
八、合同纠纷和争议的预防与应对
1.合同纠纷和争议中的常见问题和法律风险以及各种解决方式
2.合同纠纷和争议救济的法律风险及预防
3.合同纠纷争议的风险预防与应对
4.企业建立合同风险监控机制的实务操作
【费用及报名】
1、费用:培训费1500元(含培训费、讲义费);如需食宿,会务组可统一安排,费用自理。
2、报名电话:010-63836477 13810210257 鲍老师
3、报名流程: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4、关于课程更详细情况请咨询010—63830994。︱
5、详细资料请访问中国培训资讯网:www.e71edu.com (每月在全国开设四百多门公开课,欢迎报名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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