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税收的最新政策解析与纳税筹划实务(大连,9月18日-19日)
【培训日期】2009年9月18日-19日
【培训地点】大连
【备注说明】本培训班全年循环开课,如有需求,欢迎来电咨询!
【培训对象】总经理、财务总监/经理、税务总监/经理、会计主管、税务专员
【课程背景】
2009年,蔓延全球的金融危机对企业的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甚至威胁到部分企业的生存。重压之下,更应该重视变化,重视新政。新政策不断发布,推陈出新,一旦沿用失效的政策,必将产生纳税风险。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最新的政策,每一个都关乎着房地产企业的“钱”景。 ●稽便函[2009]49号 《关于开展第二批大型企业集团税收自查工作的通知》 ●国税函[2009]342号 《关于房地产企业开发产品完工标准税务确认条件的批复》 ●国税发[2009]31号 关于印发《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办法》的通知 ●国税发[2009]91号 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 ●国务院令[2008]54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课程大纲】
第一部分:房地产业新营业税及新所得税政策全解读
一、2009年新营业税政策应用解析及筹划 ●营业税征税范围之新规定解析 ●如何理解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变化 ●营业税纳税地点的新具体规定 ●营业额规定的新变化 ●代理业及转租业务如何处理 ●拆迁户的房屋补偿如何纳税 ●销售不动产兼营装修如何纳税 ●代理销售的营业税规定 ●甲供材业务如何处理 ●统借统贷的营业税规定 ●赔偿金的纳税规定 ●价外费用的新纳税规定 ●转让在建项目如何纳税 ●如何理解差额缴纳营业税的规定 ●什么情况下要视同销售缴纳营业税 ●不缴纳营业税的规定 ●减免营业税的规定 ●新税法下承包经营不纳税的条件
二、新企业所得税法政策解析及筹划 ●纳税义务人的规定 ●居民企业的判断标准 ●非居民企业如何纳税 ●汇总纳税的规定 ●核定征收的规定 ●预交税款的处理 ●收入确认的原则 ●开发项目收入确认原则 ●合作建房收入确认原则 ●代建业务收入确认原则 ●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 ●视同销售收入确认原则 ●所得税税前扣除的一般原则 ●不可以扣除项目的理解 ●具体扣除项目的处理 ●资产扣除的具体处理 ●房地产企业具体成本支出项目 ●房地产企业确定成本对象原则 ●开发间接费和共同成本分摊法 ●国税发[2009]31号文解析
第三部分:房地产最新财税政策解析与节税操作技巧
一、房产税政策应用解析及筹划 ●房产/房屋附属设备和配套设施 ●房产原值如何确定 ●无租使用如何纳房产税 ●临时房屋是否纳税 ●地下建筑物如何征收房产税 ●产权不明晰如何纳税 ●业主共有经营性房产如何纳税
三、契税政策应用解析及筹划 ●契税的免税规定 ●契税的计税依据包括哪些 ●承受房屋附属设施是否缴契税 ●减免土地出让金是否减免契税
四、个人所得税政策应用解析及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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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师介绍】
孙老师,资深培训讲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经济学硕士,著名房地产税务筹划实战专家。先后在国内数十个大中城市巡回讲学,她的实战经验丰富,答疑内容精彩,信息量大,被业界誉为筹划专家。极其擅长将会计、税法知识综合运用到企业资本运营、经营管理之中,为企业设计合理的纳税方案。孙老师现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香港国际商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南京商学院等财务总监CFO班《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特约培训讲师。主讲课程主要有:税务稽查、反避税、会计与税法差异、纳税自查、所得税汇算清缴等。
【会务报名】
1.培训费用:2000元/人(含培训费、讲义费) 2.报名电话:010-5129 4009,010-5150 1165,010-5150 1170 3.值班手机:13910898108,杨老师;传真:010-5150 1019 4.报名方式: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5.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6.网址:www.71training.com (中国企业培训网,每月培训公开课三百余门)
【优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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