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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时间: |
2009年11月15日 09:00 周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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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束时间: |
2010年05月20日 09: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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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时长: |
120 小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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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价格: |
328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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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增淘币: |
3280 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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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课讲师: |
资深讲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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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课地点: |
南京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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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类别: |
考察/其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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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训受众
从事心理咨询及相关职业,从事军事、销售、律师等各个行业 提高个人对心理问题以及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
课程收益
心理咨询师是指运用心理学以及相关学科的专业知识,遵循心理学原则,通过心理咨询的技术与方法,帮助求助者解除心理问题的专业人员。 目前,心理健康问题是影响危害人民身心健康和增加社会不安定的因素之一。因此,建立一支职业化的高素质、高水平的心理咨询专业人员队伍,为全社会提供心理健康咨询服务,满足社会大众的心理健康需求势在必行。已经或准备从事心理咨询师职业的人员,都应经过专门的职业培训,通过参加鉴定获得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后方可从事心理咨询活动。
培训颁发证书
国家劳动部颁发
课程大纲
考试发证: 经职业正规培训达到规定标准学时数并经国家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统一考试鉴定合格者,可取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相应的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证书》,全国通用。
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三个等级:心理咨询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心理咨询师一级(国家职业资格一级)。目前开展心理咨询师三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心理咨询师二级(国家职业资格二级)的全国统一鉴定。 职业能力特征:具备观察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表达能力、人际沟通能力和自我控制能力。
报名条件 1、心理咨询师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心理学、教育学、医学大专毕业,或其它专业本科毕业,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1年,经心理咨询员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2)心理学、教育学、医学本科毕业,经心理咨询员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的初级职称,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3年以上,经心理咨询师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4)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满5年并能出具可靠证明,经心理咨询员等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2、心理咨询师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心理咨询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心理咨询4年以上,经心理咨询师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毕(结)业证书者。 (2)心理学、教育学、医学本科毕业或其他专业硕士毕业,连续从事心理咨询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心理咨询师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毕(结)业证书者。 (3)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的中级职称,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3年以上,经心理咨询师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4)具有心理学、教育学、医学专业的高级职称,连续从事心理咨询工作1年以上,经心理咨询师级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获得毕(结)业证书者。
考试时间: 国家心理咨询师考试每年有两次。 分别为5月和11月。
报名事项 报名提交材料 (1)《心理咨询师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表》(报名现场填写) (2)身份证、学历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验后当时退回); (3)从事专业工作年限证明; (4)两寸免冠照片两张
培训师介绍
特聘实战心理咨询专家授课。采用系统的“模块化理论讲解+实战案例分析+权威考前串讲” 的精讲方式,确保通过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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