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法、公司法司法解释、企业合同法律风险防范(北京,10月19日-20日)(昆明,10月26日-27日)
【培训日期】2013年10月19日-20日 2013年10月26日-27日 【培训地点】北京 昆明
【备注说明】本培训班全年循环开课,并可安排老师前往企业培训。
【培训对象】总经办﹑法律事务部﹑法律顾问室、企业管理部、合同管理部﹑法律合规部﹑规划发展部、风险控制部、审计监察部﹑经营部及其他相关管理人员
【培训背景】
现代公司的经济往来主要是通过合同形式进行,合同蕴含着公司的经营理念,是公司发展的载体、与外界联系的纽带,同时也是产生风险的始点和规避风险的基础,加强对合同的管理,就是确保企业的健康和安全,对企业生存和发展意义重大。而任何企业都要重视风险,防范风险,化解风险。法律风险一旦发生,企业自身难以掌控,往往带来相当严重的后果,重视和加强法律风险防范是企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是企业决策层资本运营效率提高的现实需求。
【课程大纲】
一、企业合同管理风险的重大实务操作及案例解析
1)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和基本流程 ●合同风险管理的意义 ●合同风险防控的基本流程 ●合同管理法律制度的建立
2)《合同法解释(二)、(三)》对合同风控的新影响 ●司法解释与判案指导 ●合同效力的宽泛推定 ●缔约过失责任的适用 ●当前形势下的情事变更原则 ●消费合同概念的提出 ●买卖合同所有权与风险的转移
3)企业建立合同风险监控机制的实务操作 ●合同审查的一般规则与合同制作 ●合同履行的风险评估及预先防范 ●合同纠纷争议的应对与方案设计 ●疑难案例探讨
4)当前企业合同存在的高频问题及对策 ●租赁合同 ●贷款担保合同 ●公司设立合同 ●股权转让合同
5)合同诉讼司法审判实务中的主要问题 ●关于合同效力及违约金制度 ●本诉与反诉及诉讼第三人的问题 ●不良债权转让后合同纠纷的审理 ●合同诉讼中有关诉讼时效的适用
6)《买卖合同纠纷司法解释》重点疑难问题解析 ●买卖合同效力判断中的争点难点问题:无权处分与合同效力、一物二卖的合同效力、 特殊标的物买卖的合同效力 ●买卖合同履行中的争点难点问题:标的物所有权转移的判断规则、风险负担转移的判断规则、合同履行中的抗辩权、涉他合同的履行 ●合同责任认定:缔约过失责任、违约责任的承担、瑕疵担保责任、侵害债权
7)企业担保合同风险解析与操作实务 ●独立担保的效力运用干部 ●抵押权设定的技巧与风险规避 ●应收账款质押、工程项目收益质押的运用与操作 ●项目融资的法律技巧与各种担保的技巧 ●公司不当担保行为的认定与责任追究 ●担保纠纷处理实务与担保合同审查(案例分析)
8)建筑施工合同管理的风险防范和控制: 结合新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
二、《公司法司法解释(三)》解读与运营管理中诉讼疑难案件实务问题
●关于设立公司的民事责任 ●关于出资和抽逃出资的认定 ●关于违反出资义务的民事责任 ●关于股东资格确认 ●公司章程制定和修改相关法律问题 ●公司担保和转投资引发的纠纷 ●股权确认、股权转让引发的纠纷 ●股东知情权案件的司法处理 ●公司僵局引发的纠纷 ●滥用股东有限责任引发的纠纷 ●股东代表诉讼实务操作 ●公司会议决议瑕疵引发的纠纷 ●关于盈余分配请求权 ●股东退股案件的司法处理
【讲师介绍】
拟邀国家法学会民商法研究会专家、政法大学民商法研究院商法研究所教授授课。培训讲师拥有丰富的培训和咨询经验,深受企业和学员的好评。
【会务报名】
1.培训费用:2680元/人(含培训费、资料费) 2.报名电话:010-51294009,010-88433020 3.值班手机:13910898108,杨老师;传真:010-88433011 4.报名方式: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5.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6.网址:www.71training.com (中国企业培训网,每月培训公开课三百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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