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房地产业最新税收政策大盘点及疑难应对策略高级实战培训班
发布人:xy6666365 更新时间:2010/7/1 9:18:26 点击数:640| 【举办单位】:中华国际管理培训网(http://www.6666365.com) | ||||||
| 【参课费用】:2300 元/人 | ||||||
| 【授课时间】:2010年7月20日 ~ 7月22日 | ||||||
| 【授课地点】:成都 | ||||||
| 【报名热线】:021-58315981,58316892,13501981806,1381633102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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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背景】
自6月1日起,全国税务稽查人员将全面进入房地产企业,房地产企业税收稽查工作也将升级为专项稽查阶段。2010年5月26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的通知》,再次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计税问题,也是自2006年以来第 8 次对土地增值税发文进行清算。楼市步入深度调整,房产税的出台、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将和土地、信贷等方面政策措施一起,形成房地产调控的“组合拳”,加大房地产的纳税风险,导致开发商资金链周转失灵,对房地产影响巨大。我们何以应对?鉴于本课程的实用性强,现场答疑,强烈建议财务高管、公司高管等决策人带着问题,共同出席,效果更佳。
【培训对象】房地产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财务总监、财务经理、主管会计办税人员等
【课程大纲】
专题一:2010年房地产业最新税收政策大盘点
2010.05.26 国家税务总局颁布土地增值税清算有关问题通知,再次明确土地增值税清算若干计税问题 2010.05.12 税务总局明确房地产开发产品完工条件 2010.04.15 国务院常务会:贷款买二套房首付不得低于50% 2010.03.09 税务总局、财政部明确首次购买普通住房契税 2010.01.10 国办发出通知要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2009.12.23 财政部:五年内住房转让全额征收营业税 2009.12.17 5部委新政打击囤地炒地:拿地首付不低于50% 2009.12.09 个人住房转让营业税征免时限由2年恢复到5年 专题二:新政下房地产业疑难问题的应对策略 【讲师介绍】蔡老师
全国著名房地产税收筹划实战专家,国内资深税务稽查官,国家税务总局讲师团名师成员。现任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税务培训学校副校长、福建省国家税务局挂职副局长,高级讲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税务师、注册高级纳税筹划师,融知识性、实践性、专业性于一身,常年活跃在国家税务系统培训第一线,教学、培训效果受到广泛赞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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