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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劳动法规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银川,9月12日-13日)

发布人:flower68934129    更新时间:2009/8/31 17:09:52    点击数:354

新劳动法规下的人力资源管理和劳动争议处理(银川,9月12日-13日)

【培训日期】2009年9月12日-13日 

【培训地点】银川

【备注说明】本培训班全年循环开课,如有需求,欢迎来电咨询!

【培训对象】有关企业主管部门领导、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财务工作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薪资福利主管(专员)、绩效主管、绩效专员、培训经理、培训主管、培训师、招聘主管,工会、销售部负责人、企业法律顾问,各类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以及总经办、办公室、人力资源部、企管部、综合部、人事部、劳资部等部门相关人员

【课程背景】

    随着《劳动合同法》、《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等一系列人事管理法律规定的颁布实施,由于不专业、不规范的人力资源操作所引发的劳动争议案件呈井喷的趋势。据官方统计:近年全国各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已处理结案的数十万件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胜诉占结案总数的80%以上,同时,劳动争议案件每年正以20%以上的速度递增。如何有效建设企业的劳动人事管理体系,预防劳动争议,控制用人风险,实现卓越劳动关系管理,成为企业管理者关注的重点问题。通过本次培训,学员将能够得到如下收获:提高HR劳动关系常见问题的处理和操作能力,帮助建立行为规范和模式;从签订劳动合同、履行劳动合同到解除劳动合同等企业用工的全流程劳动关系管理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帮助企业如何有效避免劳动争议,如发生劳动争议如何取得主动地位,解决企业劳动用工的后顾之忧;从成本核算角度对企业用工进行规划,节省企业用工成本;提高企业风险防范能力,促进企业安全运营。

【课程大纲】

一、用工模式的选择

  1)需要用工时,我们只能招聘吗
  ●解放思想,打开思路
  ●灵活运用各种模式

  3)不是劳动者的劳动者--民事聘用模式
  ●他们是劳动者吗
  ●他们是廉价劳动力吗
  ●如果劳动法不管,那么什么法律管

  5)不求所有,但求所用--劳务派遣模式
  ●什么岗位都能劳务派遣吗
  ●劳务派遣应该更多,还是应该更少
  ●派遣员工到底是谁的人

  7)让人力资源成为赚钱的部门,可以吗

二、员工入职管理和风险预防

  1)虚假广告几时休

  3)招聘是一件危险的事情吗
  ●有多少简历可以胡来
  ●欺诈有什么后果
  ●先体检还是后体检
  ●不正当的劳动关系

  5)谨慎对待OFFER
  ●OFFER不是一张纸
  ●有了OFFER,还要合同吗
  ●新法下的OFFER再造

  6)入职流程再造
  ●新法下要有新做法
  ●HR的地位会上升吗
 
三、劳动合同及相关协议的签订

  1)签还是不签
  ●后果很严重,老板很生气
  ●先入职,还是先签合同

  3)劳动合同的期限选择
  ●合同期限可以任意选择吗
  ●长期好还是短期好
  ●让劳资关系更稳定一些

  5)劳动报酬
  ●怎样的薪酬制度是好的薪酬制度
  ●劳动合同的薪酬条款能做什么

  7)培训协议
  ●这还算是违约金吗
  ●签了协议就完事了吗

  8)保密与竞业禁止
  ●保密费可以要求退还吗
  ●经济补偿金该给多少
  ●违约金该写多少
  ●新法下怎样留住人才

四、规章制度与员工手册

  1)规章制度与员工手册的作用
  ●法治企业好还是人治企业好
  ●企业也要有文化
  ●规章制度是法律还是证据
  ●规章制度违法有什么后果

  3)规章制度如何公示
  ●法不可知,则威不可测
  ●一切为了证据
  ●实务操作的做法

  4)规章制度内容制订七大问题
  ●怎样的人事管理制度是好的制度
  ●关于工资,规章制度能做什么
  ●绩效考核,做还是不做
  ●企业还能对员工罚款吗
  ●休假与考勤
  ●年休假一律由公司安排吗
  ●怎样才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

五、加班费的控制与风险防范

  1)新法实施后对加班管理的影响
  ●单位能安排员工加班吗
  ●加班费给少了有何风险
  ●能要十几年的加班费吗
  ●谁对加班负有举证责任

  3)加班费的控制技巧
  ●想加班就加班
  ●特殊工时制没有加班费
  ●加班费的基数能约定吗

六、各种假期管理与风险防范

  ●年休假管理
  ●病假管理
  ●产假管理
  ●其他假期

八、劳动争议处理实务技巧

  1)《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的新变化
  ●可以不经劳动仲裁了
  ●可以索赔十几年前的工资了
  ●离职十几年还能起诉吗

  3)劳动争议案件的举证与诉讼技巧
  ●举证之所在,胜败之所在
  ●有百分百的证明事实吗
  ●劳动争议举证责任怎么分配?
  ●适可而止,言多必失
  ●为当事人的利益就是最大的公正
  ●请用证据说话,请围绕法律说话

  4)主要劳动争议案件请求与抗辩
  ●双倍工资的请求与抗辩
  ●拖欠工资的请求与抗辩
  ●加班的请求与抗辩
  ●经济补偿金的请求与抗辩
  ●违法解除的请求与抗辩

完整的培训大纲,请登录中国企业培训网(www.71training.com)查询。

【讲师介绍】

    范老师,资深培训讲师,全国劳动争议处理委员会副会长,著名劳动人事专家,资深劳动法律法规专家,曾任劳动与社会保障部劳动争议仲裁处处长、劳动部劳动关系与监察司劳动争议处理处处长。主要著作及研究报告:《劳动合同指导手册》、《劳动争议案例大全》、《劳动争议处理工作手册》、《劳动争议处理概念》、《劳动争议处理》、《劳动争议案例新编》、《劳动保障问题解答》、《关于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的研究报告》、《关于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制度发展方向的研究报告》。

    魏老师,资深培训讲师,法学硕士,《员工关系》主编。长期从事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咨询与培训工作,担任数十家知名企业的劳动法顾问、人力资源管理顾问,在企业规章制度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员工跳槽防范管理、商业秘密保护、员工违纪处理、裁员管理、用工成本控制、改制重组、劳动争议预防及应对等方面具有独特的才能和丰富的经验。
    魏老师曾服务过的部分企业有:蒙牛乳业、通用电气、中国五矿、约翰迪尔、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华润集团、美国强生、IBM、柯尼卡美能达、赛科石油、阿尔斯通、贝尔阿尔卡特、杜邦、飞利浦电子、联想、宝钢、阿迪达斯、中国银联、英飞凌、马士基、施耐德电气、拜耳、吉列、立邦涂料、梅特勒托利多、趋势科技、埃森哲咨询、澳美制药、富士施乐、贝塔斯曼、李宁体育用品、太平洋安泰、东方航空、微创软件、中国电信、京东方、戴德梁行、复星集团、美施威尔、迪比特、上海黄页、江铃汽车、上海外建、永乐家电、国美电器、太平洋建设集团、橡果国际、中国银行、德邦证券、易初莲花、友邦保险、中外运敦豪等。

    苏老师,资深培训讲师,世界500强企业上海汽车集团企业法律顾问,高级经济师,法学硕士,中央电视台CCTV12法律频道特邀专家。苏老师长期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及行政领导工作,有着丰富的企业法律实务经验,他的授课诙谐幽默、通俗易懂、实用易操作。
    苏老师曾服务过的企业有:上海贝尔、上海大众、上海通用、德国莱尼、得尔福汽车、艾默生管道制造、艾默生(沈阳)谷轮、中美延锋伟世通等100多家。

    (每次培训从以上专家中选配,以实际通知到会专家为准)

【会务报名】

  1.培训费用:1300元/人(含培训费、讲义费)
  2.报名电话:010-5129 4009,010-5150 1165,010-5150 1170
  3.值班手机:13910898108,杨老师;传真:010-5150 1019
  4.报名方式: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5.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6.网址:www.71training.com (中国企业培训网,每月培训公开课三百余门)

【优惠活动】申请成为个人会员,更可享受积分累积,并兑换U盘、MP4和手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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