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管理者危机下的劳资法律实务(上海,10月22-23日)
发布人:pxserver 更新时间:2009/9/8 12:07:47 点击数:315人力资源管理者危机下的劳资法律实务(上海,10月22-23日)
【开课时间】2009年10月22-23日(课程若过期,欢迎登录中国培训服务网www.pxf5.com查询)
【开课地点】上海
【培训对象】企业的人力资源总监、人力资源经理、企业的薪酬经理、招聘经理、培训经理、行政经理、办公室管理人员及经理助理、法律秘书及法务代表
【课程收益】
本课程立足于企业,从企业常常遇到的人事问题出发,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结合人力资源实务操作特点,解读人力资源管理者将会遇到的相关问题。课程具体目标如下:
◆整体上把握人力资源法律规则
◆如何通过制定、实施合理的公司用人策略、规章制度、劳动合同来完成对公司人力资源的总体管理;
◆了解和比较新立法和原劳动法异同和使用差异
◆抓住关键细节,有效应对劳资纠纷
【课程大纲】
一、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者需要澄清的问题
◆为什么劳动法与其他法律有所不同?对于企业有什么特别影响?
◆比较企业中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不定时工作制与综合计算工时制;分析新法环境下的实际操作需要注意哪些问题?
◆解读工会组织与工会组织所扮演的角色(如何进一步加强工会在制造型企业中的积极作用?)
◆重视最低工资标准与工资的计算
二、劳动合同与劳动力派遣
1、Offer letter的效力(聘用通知发出后是否可以撤回?)
2、分析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
◆工资数额必须明确写在劳动合同上吗?
◆ 企业可以与劳动者约定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的特别条款吗?
3、如何确定劳动合同的期限?如何确定劳动合同试用期?
4、事实劳动关系、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与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比较与分析
5、可以在劳动合同内附加的条款:保密条款、竞业限制条款、服务期条款、脱密期条款、违约金条款
◆要员工保守商业秘密只要约定保密条款就可以了吗?
◆如何进行竞业限制条款的约定?竞业限制条款的内容有哪些限制?
◆新法环境下,签订服务期条款有什么前提条件?
◆何谓“专项培训费用”?
◆什么可以计入服务期协议的违约金?
◆新法环境下还可以约定脱密期条款吗?
◆新法对于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约金有什么样的限制?
6、劳动合同到期的补偿与续签
7、解读企业的劳动力派遣(新法环境下,有哪些相关变化?是否有可行的替代选择方案?)
8、劳动合同、劳务合同和服务外包的比较
9、何谓集体合同?集体合同包括哪些内容?集体合同在企业管理中会起到什么样的作用?
三、企业规章制度的制定和执行
1、制订企业规章的步骤与方法(新法环境下的操作流程变化)
2、部分企业规章内容解读
◆病假与病假工资
◆加班与休假
◆工伤与工伤待遇
◆劳动保护与安全卫生
◆ 职业病危害防护与安全生产状况
◆制定合理的制造型企业福利方案(新法环境下的注意要点)
◆社会保险、公积金都是强制性的吗?
◆如何确定企业的培训政策?
3、执行企业规章时您应注意到的要点
◆执行企业规章制度时的松与紧
◆处理严重违纪人员时要注意的问题
◆同工同酬与企业制度的推行
◆如何在人事管理中充分发挥绩效考核的作用?相关的操作要点有哪些?
◆新法体制下还可以适用末位淘汰制么?
四、劳动争议与劳动监察
1、企业要求员工离职时,要付哪些费用?
2、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与违约金的比较
3、劳动争议篇
◆如何有效地预防劳资纠纷
◆发生争议时,企业与员工的谈判与协调
◆劳动争议仲裁与诉讼的程序简介
◆ 劳动争议中用人单位的举证责任与证据搜集
4、劳动监察篇
◆劳动监察的程序
◆劳动监察的内容
5、劳动争议与劳动监察的比较
五、诊断、咨询与辅导:学员直接提出自己在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相关问题,由讲师直接对该实际问题进行诊断、讲解和分析,给出基本的解决方案。
【讲师介绍】
柳老师,公司资深讲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现为上海某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曾担任多家大型集团及合资企业的法律顾问,负责这些企业的对外项目合作法律事务及法律谈判;在欧洲最大的管理培训机构担任法律培训高级顾问,独立负责该公司全部法律培训课程的研发、制作与讲授,她本人开发与讲授的法律课程涵盖买卖合同培训、人力资源法律、项目合同培训、物流法律培训及公司法律及行政人员法律等。在多年的工作中,在企业法律应用领域积累了相当的经验,对公司运作、合同管理及人力资源法律事务等非常熟悉,并曾应政府、大型国有企业和外资企业的要求提供相关培训。
柳老师培训风格清新自然,逻辑清晰,思路敏捷,同时,她的课程信息量大,强调实用性,通过现场答疑、以及许多实际生动的案例分析来帮助参加者解决工作的困惑,提高职业技能,其课程均受到学员的高度评价。曾服务的客户有英国领事馆文化代表处、庞巴迪、上海日立、法国欧尚集团、欧瑞康、百威啤酒、巴斯夫、国旅运通、大众汽车金融等知名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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