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辽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公告
发布人:huatu100 更新时间:2012/8/8 9:50:58 点击数:573
【导读】2012年辽宁政法干警计划招录培养417人。其中法院系统10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5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5人),检察院系统14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4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10人),公安系统389人(专科教育24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203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162人)
为加强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队伍建设,造就政治业务素质高、实战能力强的应用型、复合型政法人才,根据中央政法委等12部委《关于印发〈2012年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省决定继续实施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考(招生)工作,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培养方式和招录培养计划
(一)培养方式
试点采取教育入学考试和公务员考试一并统考的方式,由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教育部门组织,择优录取人员至政法院校进行定向培养,报考即定向、定单位。试点班学生在校期间免收学费,并发给生活补助费。学生按规定完成学业并获得相应学历学位,经考核符合相应公务员职位要求的,毕业后一律按入学时确定的定向单位到县(市)级以下政法机关工作,服务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试点班设专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硕士研究生教育四个层次,学制均为两年(含半年实习期)。
(二)招录培养计划
2012年辽宁省计划招录培养417人。其中法院系统10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5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5人),检察院系统14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4人、法律硕士研究生教育10人),公安系统389人(专科教育24人、专科及以上学历起点本科教育203人、第二学士学位本科教育162人),司法系统4人(专科教育)。
具体的职位及计划、培养院校及专业设置、培养模式、报考要求等信息详见招考(招生)职位表。
二、报考程序
(一)职位查询
2012年辽宁政法干警招录培养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招考(招生)人数、职位简介、试点班教育层次、考试类别和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www.ln.hrss.gov.cn)
辽宁人事人才公共服务网(www.lnrc.com.cn)
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
对招考(招生)职位表中的专业、学历、资格条件以及备注的内容等信息需要咨询时,报考人员请分别向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级人民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省级政法机关咨询。
(二)报名方式
本次考试报名全部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不设现场报名。报名网址是辽宁人事考试网(www.lnrsks.com)。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考申请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报考人员可在2012年8月8日8时至8月11日24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站,填写报名信息,并上传照片(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大小20KB以下)。
2、查询审查结果。报名期间,有关单位将在辽宁人事考试网对报考人员提交的照片等信息进行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次日内提出初审意见。报考人员可于2012年8月8日至12日12时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查询审查结果。通过审查的,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未通过审查的,可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对初审需咨询的,可按照公布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3、缴费确认。报考人员通过审查,须于2012年8月9日8时至8月12日16时重新登录辽宁人事考试网上报名系统,通过指定银行缴纳考试费用,支付考试费用后即为报名程序结束。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人员,实行网上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通过网上报名并初审通过后,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人员,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及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于8月9日至10日到省人事考试局(沈阳市和平区太原北街二号B座综合楼一楼)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
2012河南省政法干警考试交流群:41127813
河南华图企业QQ:800076685
河南华图公务员考试培训学校
培训项目:公务员、国家公务员、政法干警、法院检察院公务员、招警、选调生、军转干、事业单位、三支一扶、招教、特岗、村官、好会计、爱语特等考前笔试及面试培训辅导。
报名电话:0371-86011555、87512666、87095132
报名地址:郑州市花园路与农业路交叉口招银大厦14楼(1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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