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招聘计划:
计划为榆林市公安局榆阳分局巡警大队招聘治安协警员(辅警)330名,协助民警开展治安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招聘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热爱公安事业并自愿从事协警工作; 4、具有榆林市榆阳区户籍的男性城市复员退伍军人; 5、具有榆林市榆阳区户籍的男性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中专以上学历人员; 6、年龄:18周岁以上,25周岁以下(1983年6月30日至1990年6月30日期间出生); 7、身高及视力:身高170CM以上;视力 5.0以上; 8、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9、无违法犯罪史,未参加过邪教组织; 10、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C照以上)人员优先。
●聘用人员待遇:
社会治安协警岗位是政府开发的公益性就业岗位,聘用的协警员(辅警)按规定可享受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和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
1、公益性岗位补贴:2008年为每人每月基本工资520元,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400元,岗位津贴和绩效工资由用人单位根据考勤情况发放。所需经费在市就业经费中补贴520元,用人单位自筹400元。
2、社会保险补贴:聘用人员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工伤保险补贴,个人缴纳部分由本人承担,缴费由人力资源市场委托的劳务派遣机构代办。其中养老保险由本人选择,暂不参加养老保险的,本人写出申请,派遣机构据实申报。
●方法步骤: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考核、择优录用”的原则,采取公布招聘岗位设置,职位所需资格条件要求、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试、考察政审、办理聘用手续等方法步骤实施。由榆林市公安局牵头负责,榆阳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委(以下简称综治委)、市人力资源市场配合。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社会治安协警员(辅警)工作,采取现场报名和资格审查的方式进行。
1、宣传报名: 通过榆林人事人才网. 2、报名时间:2008年5月26日—5月29日(8:00-12:00;14:00-18:00)。 3、报名地点: 榆林市人力资源中心市场(榆林市经济开发区榆溪大道劳动保障大厦二楼)。 4、报名时须持报考者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身份证; (2)毕业证; (3)近期正面免冠照片5张; (4)2008年毕业生持毕业院校加盖印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5)城市复员退伍军人须持《退伍证》; (6)具有机动车驾驶资格(C照以上)人员须持《驾驶证》。 5、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按照公布的岗位设置及岗位职责所需资格条件要求和本人情况,由本人如实填写《榆林市2008年招聘治安协警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报名时在报名点领取),或加入榆林人事人才网.
工作人员按公布的招聘所需资格条件要求,对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各种证件原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通过初审后的《报名表》信息不得变更。报考人员填写报名表时,要做出信息真实的承诺。如果报考者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自负。
报考人员通过资格初审后,按照有关规定缴纳考务费100元。
报名时,办理减免考务费手续的人员需持以下证件,审核确认后,予以减免考务费:1、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报考人员,凭榆阳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低保证:2、农村绝对贫困家庭报考人员,凭榆阳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群 ③群64325956 ④群69364253索取QQ(www.0912job.com)、《榆林日报》、榆阳电视台发布招聘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