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盟市人事局、大中型企事业单位、大中专院校、各类非国有用人单位:
根据人事部办公厅《关于举办“全国人才市场第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活动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149号)精神,充分发挥人事部门职能作用,合理引导、积极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自治区人事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决定举办“全国人才市场第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内蒙古自治区网络、现场人才招聘大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一)现场招聘大会
1、时间:2007年11月24日(星期六),上午9:00—下午4:00。
2、地点:内蒙古农业大学文体馆(内蒙古农业大学西区)。
3、大会预设展位200个,毕业生免费入场。
(二)网络招聘大会
1、时间:2007年11月12日—2007年12月12日。
2、技术支持:内蒙古人才网(www.nmgrc.com)
国家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www.chrm.gov.cn)
中国国家人才网(www.newjobs.com.cn)
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人才网
●二、服务内容:
(一)现场招聘大会
(1)大会提供3m×1m的标准展位。(每个展位含3面展板、1张洽谈桌、2把洽谈椅); (2)免费为参会单位提供2名工作人员的午餐和饮用水;
(3)统一为招聘单位免费制作一张彩色喷绘招聘信息(106cm×70cm);
(4)提供招聘所需资料、意向表;
(5)会后在内蒙古人才网现场信息栏目发布为期1个月的大会招聘信息。
(二)网络招聘大会
(1)在国家人事部人才市场公共信息网、中国国家人才网及全国各省市自治区人才网站同时发布为期一周的招聘信息,实现全国互联;
(2)在“内蒙古人才网”发布为期一个月的招聘信息,实现全自治区信息共享、资源共享、数据共享;
(3)用人单位可在网上查询全区人才库,获取应聘人才的详细资料及联系方式;
●三、收费标准:现场招聘大会400元,网络招聘大会200元,(同时参加500元)。
●四、参会办法:
1、拟参加招聘的用人单位可先登录内蒙古人才网(http//:www.nmgrc.com),点击“全国人才市场第五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图片”进入信息登记入口,选择参加网络或现场招聘,并分别登陆招聘信息。
2、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传真或E-mail提前预定展位(网上录入招聘信息不视为预定),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展位费并到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确认并办理报名手续。展位预留时间截至11月23日。
●五、注意事项:
1、参会单位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求职人员收取任何费用。
2、现场参会单位增加设备及餐饮:加餐10元/人,加桌50元/张,加椅20元/把。
3、现场参会单位不得将应聘人员简历、求职信等文本资料遗留在会场。
●六、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呼和浩特市中山东路团结巷2号—内蒙古转业军官培训中心院内南楼一楼)
邮 编:010020
联系电话:(0471)6928041 6601324 6601328 6601340
传 真:(0471)6601324 6601328
联 系 人:杨立成 王欣 崔清华 樊俊义 孔美萍
网 址:www.nmrc.com.cn、www.nmgrc.com
账 号:159400437408091001
开 户 行:中行新华支行
电子信箱:nmrcjlb@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