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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4月12日湖北省大型人才交流会
作者:chenjign…  文章来源:招聘网  点击数530  更新时间:2008/4/2 11:38:45  文章录入:chenqingqing  责任编辑:chenjingjing

●尊敬的用人单位:

     为进一步满足广大用人单位对各类人才的需求,促进十堰地区人才交流配置工作,由十堰市人事局主办,十堰人才市场承办,定于2008年4月12日举办“大型人才交流会”,热忱邀请贵单位届时参会。现将大会具体事项函告如下:

●举办单位:十堰人才市场

●举办时间:2008年4月12日(周六)上午8:30—12:00

●举办地点:六堰山市府路9号人才市场一楼大厅(六堰商贸后)

●大会规模:预设展位70个

●一、报名办法:新参会单位请提前7天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招聘内容预订展位、办理网络会员;人才市场会员单位请提前5日持招聘内容预订招聘展位。

●二、招聘简章制作:参会单位可按高1.2米,宽0.9米的规格自己制作软质招聘启事,也可委托人才市场代做。需代做招聘启事的单位,提前3天将招聘内容以电子文本格式提交人才市场(代做费用50元/张)。

●三、参会费用:现场招聘会展位费标准为200元/个;同时参加现场招聘会和网络招聘,收费标准为300元。

●四、大会宣传支持:

     1、报纸、网站宣传。《十堰晚报》、十堰人事人才网、各参会院校网站全程宣传。

     2、彩虹门、条幅宣传。提前一周在市府路及五堰北街(人民路)护栏上悬挂宣传条幅,提前四天在十堰市商贸大厦路口摆放彩虹门。

     3、电视媒体宣传。提前五天在十堰电视台综合频道、十堰电视台信息资讯频道、东风电视台宣传。

●五、报到须知及要求:

     1、现场布展时间:会前一天15:00-17:00。

     2、请招聘单位在大会当日9:00之前到会,过时恕不预留展位。

●六、其他:单位发布招聘信息须真实、有效;招聘行为须遵守《人才市场管理规定》,不得向求职者收取任何费用。每个展位限两名代表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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