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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2月28日-3月1日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春季大型人才交流会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洽谈会
作者:dengyp  文章来源:中国人才招聘网  点击数887  更新时间:2009/2/16 14:57:13  文章录入:dengyp  责任编辑:dengyp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国办发[2009]3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区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积极鼓励各类用人单位吸纳毕业生,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决定举办“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春季大型人才交流会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洽谈会”,诚挚邀请贵单位届时参加,展示地区及企业形象,招聘所需人才,现将大会安排事项函告如下:

● 主办单位: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

● 承办单位:

内蒙古自治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内蒙古自治区中心人才市场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才市场

● 大会时间

2009年2月28日至3月1日(星期六、日),会期两天。

● 大会地点

    内蒙古国际会展中心(呼和浩特市东二环与大学东路东口交汇处,可乘31路4路、63路公交车到达)。

● 大会规模和参会对象

    大会拟设展位500个,拟邀请区内外的国有、集体、股份制、外商投资、高新技术、民营企业和大中专院校等各类用人单位以及政府人事部门组团进场招聘,预计将有超过2万余人的各类中高层次专业技术、管理人才、应往届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和专业技术人才参会。
    大会展位示意图可登陆内蒙古人才网查阅。

● 宣传及服务

1、在www.cnzph.com.cn/、《内蒙古日报》、《内蒙古电视报》、《北方新报》、《呼和浩特晚报》、《包头日报》、《鄂尔多斯日报》、《赤峰红山日报》、内蒙古电视台、广播电台、中国人才招聘网、内蒙古人才网和短信平台发布参会用人单位信息。
2、为各类人才和用人单位提供有关政策咨询,提供人事代理相关服务;
3、办理各类人才入库登记手续;
4、提供招聘所用资料(意向表、笔记本、油笔、胶带)等;
5、大会为每个参会单位提供一个展位(每个展位含一张招聘桌,两把洽谈椅),并为参会单位制作眉板及人才招聘启示一张(不含企业简介)。
6、为每个参会单位提供两名工作人员的会议午餐和饮用水。
7、免费为2月28日前报名的单位在《内蒙古人才信息报》及内蒙古人才网发布招聘信息。

● 其它

1、有单独刊登广告或在场内外悬挂条幅、汽球、场内电源等特殊要求的,需在2月25日前与会务组联系,以便和有关部门进行协调;
2、外地参会单位的工作人员如需安排食宿,请提前与会务组联系;
3、凡报名参加全区春季大型人才交流会交费的前50名单位,可免费参加3月7日或3月14日的定期人才招聘会,并可免费享受一个月的人才援助服务。
4、参会单位及盟市人才中心应携带公章,以便现场签订协议,办理相关手续。

● 参会办法

1、用人单位可通过电话提前预定展位(网上录入招聘信息不视为预定),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展位费并到内蒙古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一楼大厅进行现场确认并办理报名手续。展位预留时间截至2月27日。
2、用人单位可自行登录内蒙古人才网,点击“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春季大型人才交流会暨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洽谈会网上登记入口”。
首次参加交流会未注册过的参会单位,点“立即注册”注册完毕后录入本单位招聘信息。
已注册过的参会单位可直接输入用户名及密码登陆发布此次大会招聘内容。
3、各地区、各部门人才交流服务机构请协助在当地发布大会信息并组织本地区、本部门用人单位组团参会。
4、大会布展时间为2月27日8:30—16:30,参会单位须在2月28日上午8:30前凭摊位证入场,做好参展准备工作。《人才交流意向表》由内蒙古人才中心统一制作发放,3月1日下午4:00开始撤展。
5、展位规格及费用:规格:国际标准展位(1×3m);费用:600元/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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