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毕业生及其他各类人才充分就业,满足我市用人单位对各类人才、劳动力的需求,并切实做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经研究定于2009年7月25日(星期六)举办“2009年夏季人力资源招聘会暨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组织
本次大会由高邮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市人才服务中心和市人力资源市场共同承办。大会将组织用人单位与人才进行双向选择,并多渠道为进场单位提供招聘宣传。
二、大会形式、时间、地点
1、大会形式:以现场交流为主,用人单位不便赴现场参会的也可以委托市人才服务中心代为网上招聘。 大会设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基地洽谈专区,现场接收高邮籍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报名。 2、现场招聘大会时间地点: 2009年7月25日 (星期六) 8:30-11:30 地点:高邮市人力资源市场一楼大厅(文游中路88号)。 3、网络招聘时间:7月25日-8月10日。
三、参会方法
1、现场招聘摊位申请:凡参加招聘的单位,请填写《高邮市2009年夏季人力资源招聘会暨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实践洽谈会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09年7月20日前寄送、报送至市人力资源市场(传真:84682309)或市人才服务中心(传真:84615472)。 2、网上招聘流程:凡需在高邮人事人才网上招聘的单位,请与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经审核后,发布网上招聘信息,接收网上求职人员报名。 3、事业单位(缺编的)招录,由主管部门先报计划,经审批后在洽谈会上公开报名。 4、本次洽谈会继续以公益服务为原则,不收任何费用。 5、信息发布:为提高招聘效果,本次大会将在高邮电视台进行报道,“高邮人事人才网”、“高邮市人力资源网”将为各招聘单位提供信息发布服务,并将所有需求信息在《扬州时报》“人才周刊栏”发布。
四、就业实践基地管理及政策
已批准建立实践基地企业可通过本次大会与高校毕业生进行洽谈,为两年内尚未就业的高邮籍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3个月见习,见习期内执行《高邮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建设方案》,按到基地的计划内实践人数提供基本生活补助,补助标准:500元/月。市人才服务机构为参加见习实践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的人事代理和指导服务,并购买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见习期内基地与见习人员不建立劳动关系,见习期满后可根据自愿原则进行双向选择,如双方协商一致可办理正式录用手续,签订就业合同。
五、注意事项
1、各乡镇、部门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做好参加本此洽谈会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所属企事业单位参加招聘活动,主动吸纳和储备人才。 2、2009年毕业生就业按市政府邮政发[2009]59号文件精神执行。 3、为帮助企业招聘到合适的优秀人才,本此洽谈会未能满足岗位需求的企业,市人事部门将根据岗位需求情况组织赴外地开展专场招聘活动,并对照《高邮市高校毕业生实践基地建设方案》组织专业对口的高校学生或有就业见习意向的毕业生到企业参加实践活动,通过实践活动增进相互了解,提高双选的成功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