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369会网 >> 招聘会 >> 江苏 >> 正文

2007年7月28日-29日扬州市夏季人才智力交流大会

发布人:chenqingqing    更新时间:2007/7/20 10:37:36    点击数:582

各县(市、区)人事局、各有关单位:
  为充分发挥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市场在人才资源配置中的主渠道作用,促进毕业生及其他各类人才充分就业,满足社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我局定于200772829日分别在扬州大学和扬州人才市场连续举办两场扬州市2007年夏季人才智力交流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会组织
  本次大会由扬州市人事局主办,扬州市人才服务中心承办,扬州电视台协办。大会将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组织用人单位与人才进行双向选择,并多渠道为进场单位提供招聘宣传。大会拟设摊位400(首场250家,第二场150),提供岗位7000个左右。

   
二、大会形式、时间、地点
  1、大会形式:以现场交流为主,用人单位不便赴现场参会的可以委托扬州市人才服务中心代为招聘。
  2、大会时间地点:
   第一场:2007728(星期六) 8:30-15:00
       扬州大学荷花池校区中心体育馆(扬州市兴城东路22号),公交2129路江阳学院站下,公交游1、游21839路春江花园站下,向北200米右拐。
   第二场:2007729(星期日) 8:30-15:00
       扬州人才市场 (扬子江中路746),公交11181927303339202303时代超市站下。

   
三、参会方法
  1、摊位申请:凡参加招聘的单位,请填写扬州市2007年夏季人才智力交流大会摊位申请及需求信息表”(附件1),加盖单位公章后于725日前寄送至扬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市属事业单位参加招聘的,请在725日前向市人才服务中心申报。
  2、信息发布:为提高招聘效果,本次大会将在扬州电视台进行全面报道,扬州人才市场将为各招聘单位提供信息发布服务,所有需求信息将在扬州人才网及《扬州时报》人才周刊以大会信息专版形式发布。在扬州人才网发布的信息通过人才市场网络系统及高校毕业生就业网向社会各界发布。
  3、招聘费用:大会本着服务第一、兼顾公益、适当收费、免费应聘的原则,所有应聘人员免费入场,收取招聘单位成本服务费400/摊位(以上费用包括一个场次的场租费、网站报纸信息发布费、会刊信息发布费、餐费等),委托招聘每个单位300元。以上费用请于725日前汇至:收款单位:扬州市人才服务中心,帐   号:12000141100001078,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扬州分行营业部
  4、手续办理:凡申请参加招聘大会的单位请于2007725日前到扬州人才市场办理交费手续。各县(市、区)参加单位可直接到扬州人才市场报名,也可由当地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组织参会。委托市人才市场招聘的可直接与市人才中心联系。
  5、布展时间及要求:第一场布展时间为727日,第二场布展时间为728日,均为下午13:00—16:00,展板规格为宽0.9米,长1.2米,为便于悬挂,展板必须是软质材料;制作要求整洁、美观、醒目并能体现单位的整体形象。

   
四、注意事项
  1、所有应聘人员均免费入场。
  2、招聘单位工作人员凭洽谈证就座。
  3、所有招聘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应聘人员的报名费、面试费、表格费等。
  4、入场招聘单位请在大会指定位置设置展位,为保证招聘大会有秩进行,未经大会组委会许可,招聘单位不得乱设展位或擅自张贴宣传材料。
  5、需提供代制宣传戗牌或现场悬挂汽球等服务的请与市人才中心联系。

   
扬州市人才服务中心联系方式
    地址:扬州市扬子江中路746
   
邮编:225009
   
电话:0514-79513482107006
    传真:0514-7885899
   
网址:www.yzjob.net.cn
   
联系人:范先生、陈先生

网友评论

Copyright © 2007-2013 369会网 上海今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86-21-51001710 传真:86-21-51615922 地址:上海虹口区新市路
支持单位:上海顾客满意度评价中心 上海全球事件经济研究中心
法律顾问: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李佩芳律师
沪ICP备06051309号 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