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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9月27日-10月4日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招聘会

发布人:chenqingqing    更新时间:2007/9/26 10:43:43    点击数:788

   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位于内蒙古自治区首府呼和浩特市,是2003年经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组建并报教育部核准备案的高等职业学校。
学院面向商贸、旅游、粮油食品、轻纺行业,文理兼容,以举办高等职业教育为主体,兼办中等职业教育和成人继续教育。设商务系、会计系、旅游系、工程系、艺术系、计算机系。开设近30个专业。
  
   学院现有教职工333人,其中教学科研人员226人。教学科研人员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85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人员85人。  
学院通过了ISO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在质量管理方面已与国际接轨。为了学院的进一步发展,经内蒙古自治区人事厅批准,2007年学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5名。现将公开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招聘对象

   面向2007年应届、往届本科生和部分硕士研究生及本科毕业具有中级职称的专业人员。  

●二、应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具有所报岗位规定的学历及职称要求。    

   (三)年龄原则上要求不超过30周岁。硕士学位获得者和有实际工作经验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四)身体健康。

   (五)具备拟报考岗位所需其他资格条件。  

●三、报名时间及要求

   报名地点: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人事处(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展西路5号教学办公楼二楼)

   报名时间:2007年9月27日起-10月4日止(上午:9点-11点;下午:3点-5点)。

   报名要求:应聘者按照公布的招聘条件和要求,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留学回国人员持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所有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

●四、招聘方式和参加测评、考试人员比例及时间:

    招聘方式采用考试和测评两种。

1、硕士研究生:

   采取测评方式,参加人员不低于招聘岗位职数的4倍。定于10月13日-14日。

   测评内容包括试讲及实践技能操作、答辩(其中答辩成绩占40%,试讲及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占60%),由评委现场打分。成绩在校园网
   (
http://www.imvcc.com)上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根据总成绩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2、本科毕业生:采取考试方法。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参加考试人员为招聘 岗位职数的4倍。

   10月6日进行笔试。10月13日14日进行面试。

   ①笔试:笔试采用闭卷方式。成绩在校园网上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每个招聘岗位的前三名进入面试。笔试科目主要为教育学和心理学。

   ②面试:内容包括试讲及实践技能操作、答辩(其中答辩成绩占40%,试讲及实践技能操作成绩占60%),由评委现场打分。

   笔试、面试总成绩在校园网(http://www.imvcc.com)上公示五天,无异议后,根据总成绩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人员。

   ③应聘人员依总成绩高低的顺序,按每个岗位1:2的比例确定进入考核。

   3、同等条件下,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和鄂温克族应聘者优先。

●五、考核方法

   对进入考核范围的应聘人员,学校组织对其思想、道德、业务能力等情况进行考核。结合个人档案、对应聘者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初步确定聘人选。

●六、体检

   对确定为拟聘的人员由学校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的,可依 次替补人选)。

●七、公示拟聘人选

   在内蒙古商贸职业学院http://www.imvcc.com  上对拟聘人选进行公示,公示五天。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按照有关政策办理聘用手续。

●八、待遇

对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和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工资待遇按照国家现行事业单位工资标准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招聘工作实行全程监督。

●十、本公告由学院人事处负责解释。

   学校监督电话:0471-4912134   

   自治区人事厅监督电话:0471-696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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