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1月23日浙江省第19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
发布人:chenqingqing 更新时间:2007/12/18 10:48:53 点击数:456●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保税区、国家高新区、东钱湖旅游度假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大榭开发区人事局,市级有关部门,在甬各大中专院校,各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教育部、人事部和劳动保障部《关于积极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06〕35号),大力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切实做好200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我市决定举办第19届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以下简称毕洽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举办时间
2008年1月23日(星期三)8:30—15:30。
●二、举办地点
宁波国际会展中心(会展路181号)。
●三、参会对象
(一)参会招聘单位
1、全市企事业单位;
2、周边城市用人单位。
(二)参会应聘人员
全国普通高校、普通中专及高等教育学历考试毕业生。
●四、参会须知
(一)招聘单位报名须知
1、报名时间:
各参会单位填妥“宁波市2008年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摊位登记表”(附件1,以下简称摊位登记表),于2008年1月10日前报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市场部。
2、报名方式:
用人单位一般可根据隶属关系向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级机关各部门报名,无隶属关系的直接到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市场部办理登记手续。各县(市)、区人事局,宁波市市级机关各部门为牵头单位,设立摊位登记点,负责本地本部门所属单位参会摊位收集、登记等有关工作。全市参会单位摊位收集、登记由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市场部负责。
事业单位面向毕业生招录编制内工作人员,须按《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甬政发[2007]109号)规定,先向同级人事行政部门报批招聘计划和招聘公告,再办理毕洽会设摊登记手续。
3、有关事项:
本次毕洽会免收摊位费,并免费供应工作快餐、矿泉水;应聘人员免费入场。招聘会提供标准展位,并提供桌子2张、椅子3把。单位简介和招聘需求信息在中国宁波人才网、宁波市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网上同时发布。http://www.nbzhaopin.cn
(二)招聘单位布展须知
1、每个招聘摊位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
2、每个展位招聘海报统一为90cm(宽)×120cm(高),必须由电脑喷绘制作,内容真实;
3、各招聘单位于2008年1月22日13:30-17:00到宁波国际会展中心现场会务处报到,领取资料并布置摊位;2008年1月23日8:00前准时到达摊位。
(三)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市场部(柳汀街557号市人才大厦一楼7号窗口)
联系人及电话:俞聪飞 87115117 传真:87161339
曹光辉 87169868 传真:87169858
●五、相关要求
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毕业生就业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我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重点做好参会单位的组织发动工作,鼓励各类用人单位积极吸纳和储备毕业生这一重要人才资源,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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