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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2月16日浙江省春季人才交流会暨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

发布人:chenqingqing    更新时间:2008/1/2 14:06:15    点击数:462

●各镇、乡政府办公室,街道办事处,县直属各单位,各有关企业:

      为落实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甬党办〔2006〕35号),大力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切实做好2008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经研究决定举办象山县二○○八年春季人才交流会暨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参加对象:

      1、全县各类用人单位。

      2、普通高校毕业生、国家高等学历教育毕业生、中专生。

      3、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技能型人才。

●二、招聘洽谈方式:

      1、招聘单位直接到会场与应聘人员洽谈。

      2、为使交流会顺利进行,确保会场秩序,请各招聘单位根据本单位的需求情况,填写《设摊招聘情况表》,于1月10日前报送县人才开发管理中心。

      3、招聘单位应在会前制作好宣传广告版面。招聘海报统一为90cm(宽)×120cm(高),要求整齐简洁,图文并茂。也可准备好相关材料,于1月10日前送到县人才开发管理中心,由县人才开发管理中心代为制作(制作费用由招聘单位承担)。

●三、会议时间与地点:

      1、举办时间:2008年2月16日(星期六,农历正月初十)上午,会期半天。招聘单位7:30分开始签到,8时至11时30分为洽谈时间。

      2、举办地点:象山体育馆(丹城人民广场东边)。

●四、其他

      本次交流会为公益性交流会,不收取摊位费。前来应聘的个人免收入场费。

      毕业生是宝贵的人才资源,毕业生就业工作不仅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我县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大局。各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各镇乡政府办公室及工业办公室在收到本通知后务请及时通知并积极组织有关单位参加本次洽谈会,鼓励各类用人单 位积极吸纳和储备毕业生这一重要人才资源,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    

●五、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象山县人才开发管理中心(丹城靖南路342号)。

      联系电话:65715514,65771663(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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