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8月6日云南省红河州人才市场夏季大型人才招聘会
发布人:chenqingqing 更新时间:2008/7/30 10:39:22 点击数:864●尊敬的用人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省人才会议精神,积极为用人单位引进各类紧缺人才,切实做好2008年红河州大中专毕业生及往届未就业毕业生就业推荐工作,经研究,决定于2008年8月6日在红河卫校体育馆举办“红河州人才市场夏季大型人才招聘会”,诚意邀请贵单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办单位
红河州人才市场
●二、举办时间
2008年8月6日(星期三),上午8时00分至下午5时。
●三、举办地点
蒙自县红河卫校体育馆
●四、参会对象
1. 单位:国有企事业单位、高新技术企业、三资企业、大中专院校、科研院所,及各类非公经济单位和需要接收毕业生的用人单位。
2. 个人:2008届及往届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毕业研究生及各类求职人员。
3.州属事业单位2008年7月份后有进人需求的,请在本次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各县市事业单位2008年7月份后有进人需求的,可参加本次招聘会进行现场报名或由县市自行组织。
●五、参会办法
1、参会单位请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资质证明)及经办人身份证。非红河州地区的还需提供单位所在地人事行政部门或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许可批件。
2、各参会单位请认真填写《红河州人才市场摊位申请表》(见附表),也可登陆红河州人才市场网站通过招聘会报名窗口进行网上报名。
3、请参会单位于7月30日前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传真至红河州人才市场;《红河州人才市场摊位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后传真至红河州人才市场(网上报名的无需再传真摊位申请表)。
4、因场地有限,本次招聘会共设摊位100个,参会单位的展位按报名先后顺序进行安排,因摊位数量有限、额满即止。
5、红河州人才市场将按照参会单位提供的招聘信息统一打印A3幅面的招聘信息广告。参会单位也可根据各自的需要,按1米宽、0.5米高以内的尺寸自行打印或电脑绘制招聘广告(材料请用轻型板材或软质材料)。自行制作的广告中不得出现收取求职者任何费用的文字或标识。
●六、提供服务
1. 本次招聘会信息将在相关媒体上发布。
2. 招聘会现场设立顾问咨询台,为参会单位及毕业生提供政策法规咨询。
3. 招聘会将通过搜索人才信息资源库、媒体宣传、网络信息发布、向省内各大中专院校发布信息等多种渠道吸引州内外毕业生现场参会。
4. 每个摊位允许2至3名工作人员入场,免费提供三份工作午餐及饮用水。
●七、参会费用
每个摊位收费150元(含摊位费、招聘信息打印费、中餐、饮用水、保安、保洁等费用),不再收取其它费用(会员单位免费入场并优先安排摊位)。参会单位在参会同时以现金支付,如需住宿,费用自理。已填报摊位申请表的单位因故要取消摊位的,应于会前一周及时告知我市场。
●八、会务联系方式
报名地点:红河州人才市场
地址:红河州蒙自县兴盛路
联系人:张 毅
联系电话:0873-3734500、3734501(传真)
电子邮件:bm@hhzrc.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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