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369会网 >> 招聘会 >> 浙江 >> 正文

2008年9月19-20日]浙江省宁波市第十届高层次人才引进专场招聘洽谈会

发布人:dengyp    更新时间:2008/8/26 11:13:51    点击数:714

  为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委“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市党代会提出的实施“百千万人才工程”,大力引进高层次创新型人才,加快构建创新型人才高地的要求,突出以企业为主体,进一步推动产学研联动合作,全面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拟定于今年9月’2008中国宁波人才科技周期间举办第十届引进高层次人才智力技术项目洽谈会(以下简称“高洽会”)。“高洽会”作为’2008年中国宁波人才科技周的主体内容之一,以引进我市紧缺急需的“四高一新”(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高级经营管理和创新型)人才智力为重点,以专业化洽谈、效能化合作、人性化服务、安全化保障为主要途径,注重紧缺专业,选择优质高校,突出在职人才,提供优质服务,通过举办高层次人才智力引进系列活动,充分展示我市良好的人才整体环境,为宁波经济社会发展和长三角区域的共同繁荣提供有力的人才和智力保障。

● 高洽会举办时间

  2008年9月19日至20日

● 高洽会举办地点

  1、主会场设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宁波市会展路181号);
  2、分会场及嘉宾驻地设在宁波开元大酒店(宁波市百丈东路812号)。

● 高洽会参会对象

  (一)参会招聘单位
  1、全大市各类事业单位和重点骨干企业、高新技术企业;
  2、长三角区域其他城市发动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组团参加。
  (二)参会应聘人才
  1、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全国近百所受邀高校2009年毕业在读硕士、博士研究生;
  2、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全国在职50周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3、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全国在职45周岁以下、硕士以上人才;
  4、符合相关专业(岗位)要求的全国在职的45周岁以下高级技工、技师人才,或50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人才;
  5、全国50周岁以下企业在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监、财务总监、人事总监、技术总监、营销总监、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设计师、总经济师;宁波市紧缺行业(详见宁波人才网)的企业中层及以上经营管理人才;
  6、国家、省、市(地级以上)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省技术发明奖,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完成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创新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家发明专利有意来甬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海内外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

● 高洽会主要活动内容和规模

  (一)“四高一新”人才招聘洽谈会。9月20日(星期六)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5号、6号馆举行,以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高级经营管理“四高”人才和创新型人才的引进为主旋律,突出企业主体、服务重点,通过专区设立双向交流洽谈形式,招聘我市经济战略发展需求的研究生学历、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工以上资格的专业人才、紧缺人才、创新人才、留学人才、复合型人才和高技能人才以及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洽谈会将根据专业需求,邀请全国70所重点著名高校的在读研究生6000人左右参会,同时预计全国在职“四高”人才通过组团和自主参会也将达2500余人,总计参加“四高一新”人才招聘洽谈会应聘的高层次人才将在8500人左右。同时,我市和长三角区域城市将有500余家单位进场设摊,推出岗位预计5000个左右。
  (二)人才服务业对接推介会。9月20日(星期六)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8号馆举行,根据大力发展人才服务业,促进人才中介的专业化、职业化、高端化和市场化的要求,组织50家人才服务机构,通过在专区以图片、文字、现场介绍对接洽谈的形式,集中向参会企业及高端人才展示推介各人才服务业机构业务特色以及人才服务新产品、新项目。
  (三)人才智力引进培养合作签约。9月20日(星期六)在宁波国际会展中心1号馆举行,届时将集中举办高端人才引进签约,知名人才中介落户宁波意向签约,海外引才引智基地合作签约、宁波市级留学人员创业园授牌和政府委培研究生授予学位仪式等。
  (四)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国际合作论坛。9月20日(星期六)上午,在开元大酒店举行。论坛将围绕我市工业经济发展过程中面临的高能耗高成本和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邀请国内外知名的节能环保专家,就工业生产节能减排,降低GDP能耗,控制大气和水土污染,促进循环经济发展,进行专题研讨和讲解,并与我市发改委、经委、环保系统及工业经济相关领域负责领导和技术专家、工程人员开展互动交流。

● 高洽会政策

  (一)由市政府发放交通补贴,具体标准为省内(宁波市除外)200元/人,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500元/人,其他地区(华东地区、浙江省除外)800元/人。
  (二)交通补贴发放对象:
  1、应邀参会的高校2009年毕业在读研究生,由参会高校根据专业需求和分配名额统一报名,经宁波市人事局核准,确认正式参会人员,发给相应金额的交通补助;不在邀请范围的高校参会学生和不在正式参会名单中的参会学生不发交通补助,但欢迎自费参会;
  2、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全国在职50周岁以下副高以上职称专业技术人才;
  3、符合相关专业要求的全国在职45周岁以下硕士、博士人才(其中硕士研究生必须是2007年7月底以前毕业且工作满1年以上者);
  4、符合相关专业(岗位)要求的全国在职45周岁以下技师人才,或50周岁以下高级技师人才;
  5、全国50周岁以下企业在职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行政总监、财务总监、人事总监、技术总监、营销总监、总工程师、总会计师、总设计师、总经济师;宁波市紧缺行业(详见宁波人才网)的企业中层及以上经营管理人才;
  6、国家、省科学技术奖(包括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国家自然科学奖,国家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国家、省技术发明奖,国家、省科学技术进步奖)完成人,地级以上城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完成人,获得中华技能大奖的高技能创新人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国家发明专利有意来甬进行合作研究或实施成果转化的海内外创新型科技研发人才;
  7、全市企业单位在08年度赴外招聘活动中达成意向确定引进,且在高洽会期间邀请来甬考察面试的符合参会对象条件人才。
  (三)交通补贴发放办法:
  1、符合发放条件的参会2009年毕业在读研究生,由参会高校指定负责人带队,经现场统一验证签名后,一律采取集体领取的方式发放交通补助费;或经高校同意后,采取控补助总额不控参会人数以“打包”形式集体领取交通补助费;
  2、符合发放条件的全国在职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硕士博士人才和技师、高级技师人才,持有效证书(原件)和相关材料,经验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窗口领取交通补助费;
  3、符合发放条件的全国在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和创新人才,持有效证书(原件)和相关材料,经验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窗口领取交通补助费;
  4、全市企业单位在08年度赴外招聘活动中达成意向确定引进,且在高洽会期间被邀来甬考察面试的符合参会对象条件人才,由引进企业出具证明,持有效证书(原件)和相关材料,经验证后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窗口领取来甬考察应聘交通补助。
  5、领取交通补贴验证须知
  应邀参会的在读学生需带以下有效证件材料:(1)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来甬交通票据;(4)洽谈证明(组委会统一印制,入场洽谈后由招聘单位发给)。
  参会的全国在职高学历、高职称、高技能人才需带以下有效证件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学位、职称和技能证书原件;(3)来甬交通票据。
  参会的在职高级经营管理人才需带以下有效证件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企业聘书、任职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3)个人简历。
  参会的已确定意向引进的在职高端人才需带以下有效证件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宁波意向引进企业出具的证明;(3) 学位、职称和技能证书原件。
  参会的创新人才需带以下有效证件材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 发明奖、科技进步奖、中华技能大奖获奖证书,发明专利授权书等。
  (五)全市设摊招聘单位免收摊位费,长三角城市参会设摊单位按规定收取摊位费;进场洽谈的各类人才免收入场费。
  (六)对有关招聘单位免费提供网上发布招聘信息,并根据用人单位的需求提供人才评价等相关人事代理服务。

● 高洽会交通保障

  宁波市区内共有5路公交车(366、512、517、529、550路)通往宁波国际会展中心。高洽会举办当日(9月20日),增加各路公交车辆的营运班次,并组织40辆免费公交大巴,在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开元大酒店——会展中心穿梭营运,以方便应聘人才赴会。

● 高洽会参会须知

  (一)招聘参展单位报名须知
  1、“四高一新”人才招聘洽谈会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5日
  (2)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宁波市人才开发服务中心市场部(柳汀街557号人才大厦四楼)
  联系人:曹光辉、裘维娜,电话:87169868、87169858(兼传真)
  联系人:李瑞花,电话:87126309,87161339(传真)
  2、人才服务业对接推介会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8月25日
  (2)联系方式:
  联系部门:宁波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解放北路91号市政府北大院315室)
  联系人:罗洪涛
  联系电话: 87186335、87341955(兼传真)
  报名表见本文附件。
  (二)招聘参展单位布展须知
  1、“四高一新”人才招聘洽谈会
  (1)每个招聘参展单位工作人员不超过2人,中午快餐和矿泉水由大会提供。
  (2)每个展位招聘海报统一为90CM(宽)×120CM(高),必须由电脑喷绘制作,内容真实,要符合《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不得出现性别要求并要写明提供岗位的薪酬待遇。
  (3)各县(市)、区及市直有关部门要确保上报单位(包括6月份预报名单位)的参会率,严禁出现空摊现象。
  (4)由于展位有限,参会单位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展位。
  (5)各招聘单位请于9月19日下午13:00-17:00到宁波国际会展中心大会洽谈组现场服务处报到后布置招聘展位。
  2、人才服务业对接推介会
  各中介服务机构展示展位由高洽会组委会免费提供,并免费提供每个展位2份工作人员快餐和矿泉水。各预报参展机构必须确保参会率,严禁出现空摊情况。展示展位布置由各机构自行负责,具体布展时间、要求另行通知。

● 相关要求

  1、为加强领导,统筹安排,本次活动由市人事局具体组织实施,相关单项活动的协办单位要指派专人配合。各地人事局、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带队参加,保证洽谈会圆满成功。
  2、要积极引进人才、智力和技术项目。本次洽谈会前来应聘的人数多、层次高。各地各部门要积极做好招聘单位的发动组织工作,确保急需高层次人才的单位参会招聘,力争取得更大成果。
  3、本次洽谈会规模大、档次高、人员多,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保证高洽会的顺利进行。

● 联系部门

    宁波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
  联系人:张文溪、罗洪涛、陈 烨
  联系电话:0574-87186219、87186335
  地址:宁波市解放北路91号 邮编:315000
  传 真:0574-87341955 E-mail:nbrcc@tom.com

 

网友评论

Copyright © 2007-2013 369会网 上海今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86-21-51001710 传真:86-21-51615922 地址:上海虹口区新市路
支持单位:上海顾客满意度评价中心 上海全球事件经济研究中心
法律顾问: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李佩芳律师
沪ICP备06051309号 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