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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2日浙江省乐清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秋季大型人才招聘会

发布人:dengyp    更新时间:2008/10/30 15:16:33    点击数:914

    为了推进人才强市战略,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发挥人才市场配置人才资源的主渠道作用,为企业招聘、人才求职以及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搭建交流服务平台,经研究决定,举办2008年乐清市秋季大型人才招聘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 主办单位:乐清市人事局

● 承办单位:乐清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 大会时间:2008年11月2日(星期日)  

上午 8:30—下午3:30

● 大会地址:乐清市体育馆(市区建设西路)

● 服务内容:

    1、主办单位负责策划、发布交流信息,组织人才进场与用人单位开展交流活动;
    2、主办单位根据企业提供的资料,在“乐清人才网”、《乐清日报》等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乐清人才网” 开辟专栏,提供全程信息支持;
    3、用人单位与求职者双方签订协议的,乐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协助办理毕业生接收、聘用、人事代理等相关手续;
    4、摊位安排标准展位(1.6×1.2)平方米,每个摊位安排工作桌1张,椅子2张,并免费提供当日工作午餐及矿泉水等;
    5、乐清人才市场为参会单位提供全程跟踪服务。

● 其他事宜:

    1、报名时间。发文之日开始至2008年10月31日,招聘单位填写电子版《2008年乐清市秋季大型人才招聘会单位设摊报名表》电邮至yqhr66@163.com(任何邮件请回执确认或来电确认,确认电话62572902),表格可由乐清人才网下载。因场地限制,本次摊位数量限120家,届时按报名顺序安排摊位,欲订从速。
    2、主办单位向每个设摊单位收取会务费400元,企业在报到时现场交纳;
    3、各类人才免费入场。欢迎各大中专院校组织生源参加,专业技术人员需携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个人简历等证件入场;
    4、大会工作证、各类表格、单位名称标牌等由主办单位统一制作发给;
    5、单位招聘广告内容必须健康,符合规定要求,并于10月31日前上报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以便统一制作并张贴;如参会企业自制招聘广告的,规格为高1.2米,宽0.8米,轻质材料制作,要求美观清晰,有一定品位,充分展示企业形象。其他特色广告(会馆内外宣传横幅、气球横幅等),如有需要请连同带设摊报名表一起传真至本中心或者直接电话联系本中心订购;
    6、参加大会的单位工作人员必须在大会当天上午8:00进场报到,领取会议资料,做好洽谈准备;
    7、本届人才交流会欢迎企业直接参与合作,诚征赞助单位,赞助单位在宣传广告中以协办单位名义出现。大会为协办单位免费提供最佳摊位,请有意向的企业与乐清人才交流中心市场部联系,具体事项面谈。

    我们热忱欢迎各用人单位参会招才纳贤;衷心感谢市内外各用人单位多年来对我们的信任和支持;我们真诚欢迎参会单位为办好人才交流大会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服务质量监督电话:62572903(市人才中心主任室)

●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乐清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市场部
(乐清市乐怡大厦附属楼三楼)
联系人:徐晓国   何佳明  
联系电话:62572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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