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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11月1日广东省深圳市2009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大会

发布人:dengyp    更新时间:2008/10/31 15:46:49    点击数:449

    为贯彻执行国家人事部、广东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人事部门职能作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高校毕业生接收工作,促进市内院校毕业生尽快就业,同时为深圳市各用人单位引进毕业生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因此,我局决定举办“深圳市2009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双向选择大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时间和地点

(一)大会时间:2008年11月1日(周六8:30—16:00)
(二)大会地点:深圳市会展中心1号馆
 
● 大会形式

    用人单位现场招聘,高校毕业生免票进场应聘,实行供需见面,双向选择。

● 接收范围和条件

    国家教育部直属、其他部委所属和部分省属院校本科以上,并取得大学英语四级以上(含四级)合格证书及我市社会经济发展急需专业的毕业生(取得硕士及以上学历学位的毕业生、本市院校和本市生源毕业生不受此限制)。

● 单位资质及报名

    本市高新技术(项目)企业、金融机构、外商投资企业、股份制企业、民营企业、私营企业及其他急需人才的国有制和非国有制企业均可申报并预定展位。预定展位须持以下材料:《人事立户登记证》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以及经办人的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

● 毕业生进场要求

    参加“双选大会”的毕业生须携带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办公室(中心)或学生处盖章的推荐表(函)、教务处盖章的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证书或成绩单等原件和复印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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