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369会网 >> 招聘会 >> 浙江 >> 正文

2009年7月28日浙江宁波镇海区2009年夏季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

发布人:dengyp    更新时间:2009/7/23 10:28:22    点击数:568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大中专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甬政办发〔2009〕106号)文件精神,大力搭建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的对接平台,切实做好2009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工作,充分吸收毕业生人才参加我区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事业,决定举办“镇海区2009年夏季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洽谈会时间和地点

时间:2009年7月28日上午8:00至11:30。
地点:镇海区人力资源市场(镇海区招宝山街道工农路1号)。

二、参加对象

我区用人单位和大中专毕业生。

三、报名方式等有关事项

(一)本次毕洽会免收摊位费,免费供应矿泉水并可免费制作广告纸,应聘人员免费入场。单位简介和招聘需求信息将在《今日镇海》、《宁波晚报》上刊登,中国人才招聘网、镇海人才网、中国宁波人才网上同时发布。
(二)招聘单位布展须知

1、每个招聘摊位工作人员一般不超过2人;
2、广告纸可委托区人才开发服务中心统一制作,也可自行制作。自制招聘广告纸要求:统一为80cm(宽)×110cm(高)标准,要求内容真实、简明扼要,写明需求专业、学历、数量等,必须由电脑喷绘制作,内容真实,美观大方,同时要符合《就业促进法》的相关规定。
3、由于展位有限,参会单位原则上只安排一个展位;
4、各招聘单位于2009年7月28日8:00前到镇海区工农路1号人力资源市场6号窗口报到并准时到达摊位。
    举办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是吸引毕业生人才,促进毕业生充分就业的一项重要活动,各镇、街道人才工作服务站和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发动工作,于2009年7月17日之前上报《镇海区2009年大中专毕业生供需洽谈会摊位登记表》电子版及广告纸。本次免收摊位费。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范老师 金老师 史老师
联系电话:86256470,86275391,86290666
传真:86256470,86290666
E-Mail:zhrcc@163.com

网友评论

Copyright © 2007-2013 369会网 上海今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86-21-51001710 传真:86-21-51615922 地址:上海虹口区新市路
支持单位:上海顾客满意度评价中心 上海全球事件经济研究中心
法律顾问: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李佩芳律师
沪ICP备06051309号 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