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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3至6日东北地区管乐演奏比赛
作者:shicheng  文章来源:本站编辑  点击数1115  更新时间:2007/8/16 15:09:10  文章录入:shicheng  责任编辑:shicheng

时间:2007年10月3日~6日

地点:沈阳音乐学院举行

联系方式:024-23849444 13032460193

主办单位: 辽宁省音乐家协会    吉林省音乐家协会     黑龙江省音乐家协会

承办单位: 辽宁省音乐家协会管乐学会

比赛形式:

  比赛分设业余组、专业组两个组别,并在业余组中分设少年组和青年组;在专业组中分设少年A组、少年B组和青年组,按各专业分组进行比赛。
 
 (1)业余组

     少年组(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青年组(1989年9月1日以前出生)

 (2)专业组

     少年A组(1992年9月1日以后出生)

     少年B组(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

     青年组(1989年9月1日以前出生)

比赛办法: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二轮进行。业余组所设专业为木管、铜管,不设小专业。初赛及决赛均不规定曲目,自选乐曲一首,规定时间在5分钟以内,形式不限;专业组所设专业为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萨克斯、圆号、小号、长号。专业组少年A组初赛及决赛均不规定曲目,自选乐曲一首,规定时间在5分钟以内,形式不限;专业组少年B组、青年组第一轮(初赛)、第二轮(决赛)均为规定曲目。

演奏要求:

  (1)曲目版本不限,华彩自选,比赛所演奏的曲目除注明者外,均不作段落反复。在比赛时,评委会有权根据比赛实际情况对比赛曲目作部分删减,并有权中止选手的演奏,但均不影响其成绩。

  (2)木管乐器演奏第一轮为无伴奏作品,第二轮及铜管乐器演奏可自带钢琴伴奏,需要组委会安排钢琴伴奏的选手,请在报名时注明,费用自理。

  (3)组委会备有所有比赛曲目,如有需要请与组委会联系。

  (4)比赛顺序以抽签办法产生,顺序号不得随意调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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