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9年10月22-25日,在开封市举行。
●参赛单位:
各省辖市体育局、省体校。
●竞赛分组与竞赛项目
㈠竞赛分组:
1.省“十一运会”少年甲组; 2.省“十一运会”少年乙组。
㈡竞赛项目:
1. 少年甲组(男、女):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女子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全能(男七项、女五项)。
2. 少年乙组(男、女): 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女子100米栏)、400米栏、4×100米接力、4×400米接力、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3. 少年甲组全能比赛日程 男子甲组七项 第一天:110米栏、跳高、标枪、400米; 第二天:铁饼 、跳远、1500米。 女子甲组五项 第一天:100米栏、铅球、跳高; 第二天:跳远、800米。
●参加办法
㈠所有参加比赛的运动员必须符合河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运动员代表资格的相关规定,参加2009年省田径冠军赛并通过资格审查,持有河南省体育局颁发的运动员注册证和本人二代身份证。
㈡参赛运动员每人限报2项(不含接力),单项参赛不足三人者(含三人),取消该项目。参赛不足八人减一录取。
㈢省体校所有代表各地市资格的运动员均进行双向积分。
㈣参赛所有运动员伤残和意外保险自理。
●竞赛办法
㈠比赛器材依照《田径竞赛规则2008》的标准由赛区统一准备。
㈡各参赛单位运动员接力比赛时必须统一比赛服装,否则不予参赛。运动员比赛号码布按省田管中心统一编制的号码段由各代表队自备(报名时一并填写,号码布报名后不予更改)。
㈢根据《田径竞赛规则2008》规定,凡报名比赛而无故弃权者取消其后续项目的比赛资格,并处以罚款100元。
㈣参加本次比赛的运动员将获得河南省“第十一届运动会”田径比赛的资格。
●录取名次与奖励
㈠运动员各单项比赛录取前八名(不足八人,减一录取),颁发证书和奖牌。
㈡前八名按9、7、6、5、4、3、2、1分,计入团体总分。1-3名颁发奖牌,4-8名颁发锦旗。如遇团体总分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如再相等以获得第二名多者列前,余类推。
㈢本次比赛团体总分的25%计入省第十一运会的团体分。
㈣本次比赛设参赛单位的“体育道德风尚奖”、运动员的“体育道德风尚奖”和裁判员的“优秀裁判员奖”,评选办法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报名、报到、技术会议
㈠报名:各参赛单位必须按《河南省田径比赛报名表》认真填写(省体校报名需备注代表单位),不得空栏,加盖单位印章,一式二份,分别传真至河南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和赛区。报名截止日期为9月23日,延期报名不予受理。同时用“excel”表格发送电子邮件至hntjyx@163.com即可。
⒈河南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371-63631115 联系人:刘 锦
地址:郑州市惠济区长兴路38号 邮编:450044
⒉开封市体育局联系方式:
电话:0378-3898339 13592122818
传真:0378-3898300
联系人:段卫东
㈡ 报到:各队报到时间为10月22日上午,逾期视为弃权。
㈢ 技术会议:组委会、技术会议召开于10月22日下午14:30召开,地点详见补充通知。
㈣ 食宿费用:运动员食宿费用自理,标准为每人每天60元,赛会按四天收费。2008年度的苗子运动员免交食宿费用。
●裁判员
由河南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指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和裁判员若干人,其余由承办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1999]153号),以河南省田径注册裁判为主选派。
●其他信息: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本规程解释权属河南省体育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