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10月2日至5日首届青岛全国业余排球俱乐部邀请赛
发布人:shicheng 更新时间:2007/8/16 14:20:39 点击数:1108一、竞赛规程:
1、比赛时间、地点
本次比赛初定于2007年10月2日─5日在青岛市广州路铁路体育馆(一片场地)举行。比赛分小组预赛及决赛二个阶段进行。
2、比赛办法
第一阶段 根据报名情况,分两组进行小组预赛。小组赛采取单循环比赛方式,每场比赛实行三局二胜制,按积分排定小组名次。若积分相同,计算小分排定名次;若小分相同,视球队之间的比赛结果排定名次,胜者排前,负者排后。第二阶段为排位交叉赛,小组前四名出线,采取交叉淘汰的方法决出1-8名;小组后两名则由两支小组排位相同的球队比赛决出9-12名。每场比赛采用三局二胜制。 冠、亚军决赛和三、四名决赛考虑采用五局三胜制。
3、报名办法
(1)本次邀请赛原则上接受12支队报名参赛。
(2)为增进更多的地域交流,每个省、直辖市、自治区限报2支男队,但一个运动员不得同时兼报两队。每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1名,运动员12名,裁判员1名,领队、教练员、裁判员可由运动员兼。
(3)专业排球运动员及高校排球特招生不得报名参赛;
(4)每支参赛队伍中,平均场上高度不超过182CM(包括自由人);场上身高超过190CM的运动员只能有1名; 场上身高超过185CM的运动员不超过2名;
(5)参赛队伍若有其它随行人员,请在报名单上注明。若随行人员需参加各项活动的,请一并报名。
(6)奖励办法:本次比赛取得前六名的队伍以及各单项奖获得者,将得到适当的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
(7)报名截止日期:2007年9月10日(因接待能力有限,报名以汇款到帐前12名为准)。
4、裁判员
组委会原则考虑聘请专业裁判或专业人士担任本次比赛的裁判长,当值裁判分别由各参赛队伍派出。
5、报名费
各参赛队伍需缴纳报名费人民币600元/队。该项费用主要包含:比赛场馆租用费、比赛现场紧急医疗救治费、颁奖仪式场租费、各项奖励费用及其它费用。
6、比赛现场管理。
(1)各参赛运动员凭组委会制作的胸卡及身份证入场;
(2)各参赛队准备二套统一的参赛运动服,队长有明显标识,自由人服装应有明显区别;
(3)保持比赛场馆的清洁,不破坏公共设施;
(4)注意仪表和言行,做文明运动员;
(5)各参赛队伍要注意比赛时间安排,服从现场管理,保证比赛顺利进行;
(6)比赛期间,请各参赛队伍注意人员和财产安全。
二、有关活动安排
颁奖仪式
颁奖仪式初定于 10月5日晚 举行。
三、其它事项:
1、竞赛组委会将协助各参赛队伍提前预定住房。每支参赛队伍如需入住,均需在规定期限前,随回执一并预订,并交订金。
2、竞赛组委会将为各参赛队伍协助预订返程车、船票服务,需要者请在报名时一并预订。订票截止日期为2007年9月15日,超过期限未申请订票或变临时改动订票计划的,由参赛队自行负责。
3、因比赛期间,正值“十一”黄金长假,届时交通、住宿等安排将十分紧张,望各参赛队伍能及早确定往返行程及各项活动的参加人员,并将所需费用及时汇至组委会帐上。
4、汇款帐号:(后附)
汇款截止日期:2007年9月10日。
5、竞赛组委会为保证竞赛及各项相关活动的顺利进行,并因具体运作手续和实际操作需要,将向各参赛队伍收取押金人民币200元/队。此项费用将在此次竞赛的全部活动进行完毕后全额返还。
若各参赛队伍发生下列情况:
(1)预订住房后,未按原计划入住或提前离店,且未与组委会商量的;
(2)预订参加会餐活动,未能按时参加的;
(3)已经预订返程车票,未按预订计划履行的;
(4)不遵守竞赛规则,不尊重裁判,情况严重的。组委会将召开领队会议,视具体情况,扣除相应的押金。
6、竞赛组委会联系人:
组委会主席
外联策划部
竞赛部
7、以上竞赛方案解释权属本次竞赛组委会。
主办单位: 青岛海悦业余排球俱乐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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