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369会网 >> 舞剧音乐演唱会 >> 上海 >> 音乐会 >> 正文

2011年新年音乐会- 奥地利施特劳斯爱乐乐团(2011年01月01日上海)

发布人:wuyi    更新时间:2010/10/2 17:15:38    点击数:410


2011年新年音乐会奥地利施特劳斯爱乐乐团

时间:20110101日 

地点:东方艺术中心-东方音乐厅 -  

票价:180 280 380 580 680 880 元 

2011年新年音乐会-奥地利施特劳斯爱乐乐团

订票电话:021-52372156  52372157

订票地址:上海市静安区愚园路300号申乐大厦2405

演出曲目

 

1. Offenbach奥芬·巴赫feus in the underwd地狱中的奥菲欧序曲

 

2. J. Strauss施特劳斯:Sgenbrecher Walzer忧郁圆舞曲

 

3. J. Strauss施特劳斯:Hsmens March骑士进行曲

 

4. J. Strauss施特劳斯:Nth-Sea Pictures北国风光圆舞曲

 

5. Brahms勃拉姆斯: Hungarian Danec No.5-6匈牙利舞曲第56

 

6. Massnet马斯奈: Thais Meditation沉思

 

7. Lanner兰纳: Pester Walzer 美泉宫的人们圆舞曲

 

8. J. Strauss施特劳斯: Perpetuum mobile Music joke 无穷动

 

9. J. Strauss施特劳斯: Gipsy Baron Overture 吉普赛男爵序曲

 

10. J. Strauss施特劳斯:Chinese Galopp中国加洛普

 

11. J. Strauss施特劳斯: Festive March节日进行曲

 

12. J. Strauss施特劳斯: In Krapfenwald在克拉普芬森林里的法兰西波尔卡

 

13. J. Strauss施特劳斯: Geschichte aus dem Wienerwald维也纳森林的故事圆舞曲

 

14. J. Strauss施特劳斯: Eljen a Magyar Hungarian Pollka Quickly匈牙利快速波尔卡

 

15. J. Strauss施特劳斯: An den schonen blauen Donau Walzer蓝色多瑙河圆舞曲

 

16. Chinese piece 中国作品若干首

 

圆舞曲之王——约翰·施特劳斯

 

  奥地利著名作曲家、指挥家约翰·施特劳斯和他的父亲同名,人们称其父为老约翰·施特劳斯,他被誉为圆舞曲之父1844年,当约翰"施特劳斯第一次演出自己的作品《寓意短诗圆舞曲》时,在人们再来一个的喝采声中竟连续重奏了十九遍。据说,第二天维也纳的一家报纸写到:晚上好!老施特劳斯,早上好!年轻的施特劳斯。意思是说:在圆舞曲的领域内,年轻的施特劳斯的时代到来了

 

  施特劳斯一生创作了大约八百首以上的作品,包括一百七十首圆舞曲、一百四十一首波尔卡、六十九首方阵舞曲、四十七首进行曲等。代表作有:圆舞曲《蓝色多瑙河畔》(被誉为奥地利的第二国歌)、《艺术家的生涯》、《春之声》、《南国玫瑰》、《皇帝》等。此外,他还创作了十六部轻歌剧,其中以《蝙蝠》和《吉卜赛男爵》最为著名。

 

  特别是这首《蓝色多瑙河》,圆舞曲在初次上演数月后就已成为施特劳斯作品中最动人心弦的乐章,而且成了维也纳的音乐象征。出版商施皮纳不得不印剧成千上万份乐谱发往世界各地。一块铜版能印刷一万张纸,据说施皮纳耗用了一百块铜版。

 

  以明朗舒展的旋律著称的约翰·施特劳斯以维也纳圆舞曲对后世的专业音乐起了极大影响。约翰"施特劳斯被称为:圆舞曲之王

 

乐团指挥——奥地利小提琴大师萨伯ATTILA SZABO

 

  奥地利著名小提琴教授萨伯生于1941年,1962年他夺取了第一个国际小提琴大奖巴托克音乐大奖;并在同年创办了名扬世界的萨伯弦乐四重奏,出版了几十张CD,在各国重要的艺术节上都留有他的足迹。萨伯教授长期任教于奥地利凯腾州立音乐学院,他不仅是著名的小提琴演奏家,也是桃李满天下的音乐教育家。萨伯演奏用的是1686年制的意大利名琴,他不仅演奏古典作品,还演奏过250多个新作品。他的演奏风范,不禁使人们联想到施特劳斯的圆舞曲《维也纳人的气质》。

网友评论

Copyright © 2007-2013 369会网 上海今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86-21-51001710 传真:86-21-51615922 地址:上海虹口区新市路
支持单位:上海顾客满意度评价中心 上海全球事件经济研究中心
法律顾问: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李佩芳律师
沪ICP备06051309号 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