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儿童人偶木偶歌舞音乐剧《真假美猴王》(2011-04-09 15:30:00广东)
发布人:WY03108 更新时间:2011/3/23 20:05:12 点击数:343大型儿童人偶木偶歌舞音乐剧《真假美猴王》
最近时间:2011-04-09 15:30:00
演出城市:广州
演出地点:黄花岗剧院
演出票价:50,80,100,120,180(100X2),210(80X3)
订票电话:400-610-3721(大麦网)
详细介绍.根据中国经典故事《西游记》内容改编
It is adapted from the Chinese classical story "The Pilgrimage to the West"
2011年第三届全国木偶比赛最佳剧目奖、最佳造型奖、最佳导演奖
The best puppet show award of 2011
中国传统艺术与当代舞美科技的极致表现
故事简介
根据中国古典名著《西游记》改编的《真假美猴王》讲述的是唐僧师徒取经路上经历的一段有趣的历险故事。
神通广大的六耳猕猴因被孙悟空打败而怀恨在心,三番四次地假扮成孙悟空,霸占了花果山,打晕了唐僧,抢走了师徒们的行李,嫁祸孙悟空。还把几只小猴子变成了假的唐僧、猪八戒、沙和尚和白龙马,打算以假乱真,到西天取经。
为证明自己清白和保护唐僧的安危,他不得不去南海普陀,求助于观音菩萨。但六耳猕猴变成孙悟空的样子也出现在观音菩萨面前,弄得观音菩萨及众神也无法分辨真假,而后孙悟空又相继找了多个神仙管理部门一分真假均未明鉴。自恃有一身通天本领的六耳猕猴,一而再、再而三地与孙悟空掀起了一场场恶斗,两个猴子都使出了看家本领和浑身的解数,一直打上了凌霄宝殿,玉皇大帝令他们二人停止,但两猴不服从玉帝的命令,闹得玉帝也无可奈何。真假美猴王一直厮打到灵山,要让如来佛辨个真伪,说出是非。在细心的如来佛面前,六耳猕猴最终闹了个原形毕露,自食恶果。
本故事情节简洁易懂,互动性极强,能有效的提高孩子们的逻辑思维与辨别能力,大人也能在剧情的内容里面对现今社会的种种现象产生映射思维。诸多舞美设计、灯光效果及舞台特技变幻莫测的将花果山、南海观音、凌霄宝殿等仙境淋漓尽致的体现在舞台,使观众如身临其境。
剧目看点
剧情紧张刺激,请小朋友们一同辩真假猴王
六耳猴对孙悟空怀恨在心,变作假悟空,还把唐僧打昏。孙悟空遭受冤枉后,前去求助南海观音菩萨,六耳猴乘机变作孙悟空模样霸占了花果山。等真悟空回来后,见此情景,不禁勃然大怒,举棒痛击,两只猴子都使出了看家本领斗得难解难分,令猪八戒和众猴子也看得目瞪口呆,不知谁是真、谁是假。 六耳猴与悟空掀起了一场场恶斗,为了一辨真伪,真假俩猴王使出了浑身的本领:一会儿玩变脸、一下子又口吐焰火,打到南海观音那,斗到凌霄宝殿玉帝那,又打到地府阎罗王处,从舞台打到观众头顶,又从剧场的空中打到舞台上,整一个飞天走壁,连小朋友坐的观众席都成了他们的“战场”,真是打得昏天黑地……
木偶人偶同台共演,造型逼真
此剧木偶人偶同台演出,例如真假孙悟空来到西天灵山如来佛祖面前,就显得是那么的渺小,真人扮演的如来佛祖和神仙们令小朋友们如同置身天宫。还有地府里的小鬼们,一面是真人,另一面是布偶,发着奇特缤纷的彩色光芒,在地府里蹦蹦跳跳带来神奇的魔幻效果。
充满神话色彩,场景如幻似真,梦幻迷离
亦幻亦真的神话色彩是此剧吸引小朋友的一个重要原因。为了表现这个效果,此剧运用多幕舞台,通过声、光、电等技术将舞台营造出各种如神话般的奇妙效果。蘑菇山上的六耳猴,为了独占森林,煽起熊熊大火,此时一只巨大猴子嘴里喷出火焰,整个舞台变成火光一片。在灵霄宝殿,托塔天王高高在上,通过舞台的透视效果如同在真的天宫使出照妖镜。而地府里的夜光舞台更添神秘,最神奇的一幕是如来佛祖施展法术……
该剧将一个梦幻迷离、亦幻亦真充满神话色彩的仙境展现在小朋友眼前,让小朋友不知不觉像置身剧中。
孙悟空展翎子功变脸技,创新技术令观众目不暇接
除了关注人偶、特技等新鲜的舞台演出形式,该剧还恢复了传统的木偶艺术特点,真正演绎了木偶的看家本领。剧中将中国四川独门绝技“变脸”以及 “翎子功”融合在剧情中,孙悟空耍一下冠上那长长的雉鸡翎,就变一次脸,技法纯熟让人拍手叫绝。阎罗王的喷火功夫也让小朋友耳目一新,阎罗王一发火,嘴里即喷出真的火焰,真的好神奇。观音的水袖舞也让观众眼前一亮,在收服六耳猴的时候,观音伸出收缩自如的手臂,展现京剧特技甩水袖,表演功力和技巧的娴熟令人叹为观止。
真假猴王吊“威亚”,对战互动很精彩
此剧最紧张刺激的部分要算真假猴王对战了,两只猴子除了用人手操作在“地面”战斗外,还打破了舞台与观众席的界限,让美猴王也来一回吊“威也”,“腾云驾雾”到观众头上大战一场。此外,为了让孙悟空的动作有更多变化,剧组还用了两个人去操作孙悟空,令孙悟空的动作更丰富逼真。
票价说明:180元(100X2)、 210元(80X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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