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市政府和市经委有关领导的同意,2007年2月将继续由我中心和协会承办“杭州市第二十二届食品展销会”。
历届食品展销会在市政府、经委领导的关怀和您们的大力协助下,都办得较为成功,也深受广大市民和参展企业的欢迎与好评。
2007年是“十一五”发展规划的第二年,希望能继续得到你们的大力支持与协助,努力把这届食品展销会办得更出色、更完善,为促进我市食品工业稳定快速发展,为共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更大贡献 。
现将食品展销会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展销内容 :
1. 凡本市各食品企业生产的各类食品和外地引进的优质产品与新颖食品均可参加展销,批零兼营,鼓励订货。
2. 展厅内专设名牌产品展示区。凡我市获得中国名牌、驰名商标;浙江省名牌、著名商标,杭州市名牌称号的食品,均可免费参加展示,以宣传我市创名牌的新成果,扩大名牌产品、著名商标的声誉,推进名牌战略的实施。
二、组织形式:
采取条块结合的形式。市属有关局(公司、社)按系统归口组成代表团,各区、县(市)分别组成代表团,尚无归属的单位,由市食品工业协会统一安排。
三、参展产品必须符合要求:
展销食品必须保证质量,符合食品卫生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食品质量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预包装特殊膳食用食品标签通则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出售的食品必须有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保证食品安全。严禁出售伪劣、假冒、变质食品,如经有关部门检查发现或消费者有不合格食品的投诉,责令其立即撤出展舘并按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处罚。
为了方便消费者投诉并及时予以处理,特设现场卫生质量监督和投诉咨询服务台,邀请杭州市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派员现场监督,并接受消费者投诉咨询,使消费者购物称心、买得放心。
四、展销时间:
二00七年二月七日至二月十三日共七天。
其中:二月七日布展。
二月八日至十三日,六天展销。
二月十三日下午三时以后清场。
五、展销地点:
浙江展览舘一楼展厅。
六、展销会的费用:
每个标准摊位(3米×3米)收场租费2800元;(3米×2米)收费2200元。双开间摊位均另加600元。每个摊位免费提供楣牌一块(如一个展位两个参展单位要加收楣牌制作费100元)和两只射灯、一张桌子、两把椅子、220V电源插座一块。对参销单位收取质量保证金500元,如无质量投诉于三月十三日后凭收款凭证归还。
分配给各展销团的摊位数,只能组织所属企业参销,如要调剂或转让,必须经组委会审核登记并补办手续后方可进场。
场租费必须在二00七年一月十日前交清,我们将按场租费收缴时间先后安排摊位。
为了便于控制进场人数,保证展馆内安全,展销会一律凭“入场券”进场。入场券除部份赠券外,并有部份出售,每券一元。对老年人凭老年卡免费进场。
七、组织领导:
成立杭州市第二十二届食品展销会组委会,下设办公室,(内分展销组、保卫组、后勤组)负责日常工作(名单附件一)。
各展销团委派联络员一名。
八、报名手续:
各参展单位在报名时必须提供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产品检验合格证等三证复印件(涉及生产许可证的必须提供许可证的复印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同时签具承诺书。
九、几点要求:
1、参展企业只能销售营业执照规定经营范围内的食品,不得超范围经营,否则将按工商法规予以处罚。并立即将超范围的食品清理出场。
2、各参展单位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大会各项规章制度,必须把“第二十二届食品展销会安全保卫工作意见”(附件二)和“第二十二届食品展销须知”(附件三)贯彻到每个参销单位与工作人员,务必严格照办。
3、“销售商品目录表”(附件四)务必于一月十日前送交市食协综合科。
4、参展企业名称必须是全称,以便制作楣牌。
联系人:郑玉琳、徐景春
联系电话:(0571)87224359;传真:(0571)87224359
地址:杭州市环城东路23-6号横河大厦七楼,邮编:31000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