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18日深圳新劳动合同法
发布人:shicheng 更新时间:2007/8/14 10:19:46 点击数:463时间:2007年8月18日
地点:深圳新大洲酒店
联系方式:021-28849486 胡先生
培训对象:
用人单位总经理、高级管理人员;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总监、经理;法律部门负责人、律师以及其他相关人士
费用:1000元
课程目标:
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历经4次审议、与每位劳动者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劳动合同法》终获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实施。该法案的出台,对实施多年的各地劳动合同条例确定的劳动关系立法模式将会有重大的调整,对企业人力资源现有
管理方式,企业用工成本与用工模式等将带来全方位的深远响。
培训内容:
第一部分:新立法形势下的人力资源管理
(一) 劳动合同法专家解读
(二)劳动合同法与原劳动法规条款的差异分析
1.劳动合同法立法背景介绍;
2.劳动合同法内容简介;
3.劳动合同法与现有法律条款的比较与分析。
→ 劳动合同期限、试用期与合同主体的新变化;
→ 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
→ 人事外包将面临的困境;
→ 约定违约金的限制条件及与服务期有关的新变化;
→ 竞业限制的新变化、劳动合同解除的新变化;
→ 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生效要件及民主程序要求的新变化;
→ 未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员工单方解约可能面临的赔偿;
→ 有关经济补偿金的修改。
第二部分:劳动合同订立技巧
1.不签劳动合同到底对谁更有利;
2.关键员工拒签合同怎么办;
3.如何预防大中专毕业生试用期内跳槽;
4.岗位约定与岗位变更技巧;
5.岗位协议的设计及常见条款;
6.工资约定及工资变更技巧;
7.违约赔偿金如何约定;
8.如何通过合同约定约束员工配合工作交接;
9.对涉密员工如何实施竞业限制;
10.如何约定才能达到规章制度公示的目的;
11.如何规避无固定期限合同的续订;
12.企业订立劳动合同中的常见误区。
第三部分:企业辞退方式及运用技巧
1.试用期解除员工的常见误区;
2.员工因判刑被解聘,发现错判怎么办;
3.如何对不胜任的员工调岗降薪;
4.如何裁掉长期泡病号的员工;
5.改制转制中如何依法裁员;
6.协商解除中的注意事项;
7.自动离职处理的误区及注意事项;
8.如何界定员工的“严重违纪行为”;
9.劳动合同终止的注意事项;
10.职工拒签终止决定怎么办。
第四部分:员工跳槽防范与追索方式
1.如何预防员工非法跳槽;
2.培训协议制定的技巧;
3.员工违反竞业限制如何应对;
4.职工不辞而别怎么办;
5.如何追究跳槽员工的违约赔偿责任;
6.第三方招聘非法跳槽员工怎么办;
7.员工跳槽后侵犯商业秘密怎么办。
★ 现场疑难解答、经验交流与精彩互动
讲师介绍:
程良奎律师 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劳动争议专家;原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资深仲裁员,主讲新法对企业的影响及在新法实施前企业的应对措施。擅长企业改制、劳动争议及经济合同等案件及非诉讼处理,迄今为止处理过两千多起劳动争议案件。
目前担任了十多家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其中包括深圳华为、深圳华强集团、长城国际、珀金埃尔默(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华丝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迈瑞股份有限公司等。程律师还为以下企业提供过内训: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深圳建行、华侨城集团、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深圳企业绩效管理技术有限公司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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