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369会网 >> 培训会 >> 广东 >> 正文

社会保险法》解读与应用培训-深圳2011年7月28日

发布人:px6666365    更新时间:2011/7/26 8:47:52    点击数:169
社会保险法》解读与应用高级培训班
举办单位】:中华国际管理培训网(http://www.6666365.com
参课费用】:1300 元/人
授课时间】:2011年7月28日 ~ 7月28日
授课地点】:深圳
报名热线】:021-58315981,58316892,18930614897,18721592269

【培训对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人力资源总监/经理/专员及相关工作人员、部门经理等

【课程收益

      本次课程将邀请曾参与多个企业薪酬绩效管理体系咨询设计的劳动法专家,通过10个以上案例为大家释疑解惑,帮助用人单位如何将人力资源管理与劳动法律法规进行有机结合,如何运用绩效考核方式进行有效裁员解雇及调岗调薪,既保证合法操作,又不伤害广大员工的积极性与归属感!

【课程大纲

一、《社会保险法》的基本框架及新规定新变化。

二、基本养老保险新规定与旧法规定的异同及亮点分析
1、基本养老金是否可以提前提取?
2、个人死亡后个人帐户的余额是否可以继承?
3、符合哪些条件的个人可以领取养老金?
4、个人跨地区就业可以随个人转移,又是如何领取的?
6、办理职工特殊工种提前退休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7、因提前退休引发劳动争议的处理方法与风险防范手段。
8、职工退休后与企业的关系如何处理?
9、如何处理职工退休后发生待遇水平纠纷?
10、当前养老保险实践中的矛盾与疑难问题处理。
11、职工档案丢失纠纷应如何处理用人单位应承担哪些法律责任?
12、企业“女职工”和“女干部”的认定方法,退休年龄等纠纷如何处理。
13、到退休的时候未缴满15年,在农村或者是在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制度里面能够享受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14、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15、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非本市户籍的个体工商户和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在本市自行缴费基本养老费吗?
16、个人死亡同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丧葬补助金、工伤保险丧葬补助金和失业保险丧葬补助金条件的,其遗属只能选择领取其中的一项?

三、医疗保险、工伤保险权威解读及应用。
1、 劳动合同法对医疗保险制度的影响?
2、 农村合作医疗员工能否享受异地医疗?如何办理异地就医?
3、 员工缴纳了农村合作医疗,并且能够提供证明,企业还需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吗?
4、如何理解工伤保险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5、企业能否追究工伤职工的过失赔偿责任?
6、参加单位组织的体育活动受伤能认定为工伤吗
7、无照驾驶与驾驶无照车辆受伤怎么办如何认定职工的醉酒行为
8、“认定工伤”、“视同工伤”、“不认定工伤”的法律界定。
9、哪些工伤待遇由企业支付哪些工伤待遇由经办机构支付
10、工伤职工超过规定医疗期如何处理
11、单位能用商业保险赔偿职工工伤待遇吗
12、单位对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不服怎么办?

四、生育保险与失业保险解读与应用
1、失业人员如何享受医疗保险?
2、前失业保险待遇享受范围与标准
3、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4、最新生育保险政策理解与运用。
5、男性员工参保,该员工的配偶生育可以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如果可以享受需要什么前提?享受标准是多少?

五、企业社会保险筹划策略
1、社会保险法关于保险费征缴有哪些变化
2、社会保险基金剖析
3、社会保险法对企业实操经办社会保险有哪些变化
4、社会保险监督解读与企业主意事项
5、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参照本法规定参加社会保?如何享受?
6、社会保险法颁布对企业规章制度设立的影响。
7、在新的《社会保险法》下如何节约社保成本与企业用工成本?

六、 《社会保险法》颁布对企业的影响
1、现阶段我国社会保险体系存在哪些突出问题?
2、该法对确立中国覆盖城乡全体居民的社保体系由何意义?
3、《社会保险法》体现了统筹城乡的原则
4、《社会保险法》的颁布谁最受益?企业的利弊分析!

【讲师介绍】  程老师

        著名劳动法与员工关系管理专家,广东瀚诚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劳动争议专家,武汉大学社会弱者权利保护中心、武汉大学公益与发展法律研究中心特聘专家顾问;原深圳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资深仲裁员,主讲新法对企业的影响及应对措施。擅长企业改制、劳动争议及经济合同等案件及非诉讼处理,迄今为止处理过两千多起劳动争议案件。目前担任了十多家知名企业的法律顾问,其中包括康佳集团(KONKA)、深圳华为(HUAWEI)、艾默生电器、柯尼卡美能达、民安保险、捷信金融、迪爱生投资中国公司(DIC)、深日油墨、香港精美集团(JMI)、华丝股份、三洋(SANYO)、深圳华强、精英控股、村田电子、蛇口集装箱码头(SCT)等。程律师还为以下企业提供过内训:广东太古可口可乐有限公司、腾讯(QQ)、深圳建行、华侨城集团、蛇口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深圳企业绩效管理技术有限公司、中美资本控股、华安保险等。

【课程设置】 情景演练、案例分析讨论、游戏感悟、互动交流、沙盘演练、现场解答
【汇款账号】 户 名:上海吉诺商务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上海浦东大道支行
帐 号:1001181309006951135
【联系方法】 电话: 021-58315981,58316892,50586218,18930614897,18721592269
传真: 021-58316892
E-MAIL:office@6666365.com
Wesite:http://www.6666365.com

网友评论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信息

Copyright © 2007-2013 369会网 上海今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咨询热线:86-21-51001710 传真:86-21-51615922 地址:上海虹口区新市路
支持单位:上海顾客满意度评价中心 上海全球事件经济研究中心
法律顾问:上海市光明律师事务所 李佩芳律师
沪ICP备06051309号 上海市"专精特新”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