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管理师 国家职业资格认证
发布人:xurihongwei 更新时间:2009/1/12 13:35:56 点击数:722培训对象:
掌握项目管理的原理、技术、方法和工具,参与或领导项目的启动、计划、组织、执行、控制和收尾过程的活动,确保项目能在规定的范围、时间、质量与成本等约束条件下完成既定目标的人员
报考级别:
国家项目管理师职业按照国家职业标准共设四个等级,分别为项目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助理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培训教材:
该职业培训鉴定使用《国家职业资格培训鉴定教程--项目管理师》,该教程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中国就业培训技术指导中心组织编写,机械工业出版社出版。
国家申报条件:
项目管理员(国家职业资格四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具有高中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员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从事项目管理工作1年以上。
助理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项目管理员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2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助理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4)取得硕士学位,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1年以上。
项目管理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职业助理项目管理师职业资格证书后,连续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2)具有大学本科以上学历(或同等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5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2年以上,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3)具有研究生学历,申报前从事本职业工作3年以上,担任项目管理领导1年以上,能够管理一般复杂项目,经项目管理师正规培训达规定标准学时数,并取得毕(结)业证书。
大连旭日红尾职业培训学校
开发区部:开发区辽宁街安盛花园1单元10-10号(中信银行北侧)
咨询电话:87538117 82967367 81748550
兴工街部:沙河口区成义街10号20层9号(君安国际大厦2009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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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石礁部: 大连市沙河口区中山路682号辰熙大厦718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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