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22日-23日南宁·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申报、营业税新政策解读与纳税筹划
发布人:flower68934129 更新时间:2009/5/6 14:23:33 点击数:756【培训课程】房地产企业的所得税申报、营业税新政策解读与纳税筹划(南宁,5月22日-23日)
【培训日期】2009年5月22日-23日
【培训地点】南宁
【培训对象】各房地产企业领导、主管财务工作领导、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及会计、办税人员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
【课程背景】
2008年11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新所得税申报表分为一主十一附,无论设计理念还是填报政策,同旧版申报表均发生了巨大变化,将集中体现在年度汇算清缴上,对企业利益影响极大,隐含着意想不到的秘密,新所得税法将深刻的影响企业的纳税行为。
您还在为如何填报新《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发愁吗?您还在为新企业会计准则和新税法之间的差异而疑惑吗?您又该如何做好2008年度汇算清缴的相关纳税调整?现我公司特举办此次课程,由权威实战专家为您一一解答,解决您工作中最棘手的涉税疑难问题。
【课程大纲】
一、国税发[2009]31号文(房地产经营新政)解读
●新31号文与原31号文有哪些不同
●新31号文与原31号文如何衔接
●新31号文有哪些节税技巧
●新31号文与国税函[2008]299号文的冲突如何处理
●新政下,房地产经营如何处理税法和会计收入确认差异
●新政下,利润率对接毛利率如何操作
●新政下,所得税的计税成本内容的细节变化节税操作
●新政下,公共配套设施如何处理对企业最有利
●新政下,合作建房业务如何操作
●新政下,那些预提费用可以所得税前扣除
●新政下,开发产品自用的代价是什么
●新政下,成本分摊方法的不同可以节税吗
●新政下,房地产经营以地换房的节税技巧
●新政下,房地产经营如何处理境外交易
●新政下,是否还要利用关联方节税
二、2009年营业税新政策对房地产企业影响及节税安排
●2009年新修订营业税条例及细则的主要变化有哪些
●2009年新营业税条例及细则变化对节税操作形成哪些影响
●转让在建项目如何纳税
●甲供材怎样操作符合税法规定又可以降低税收成本
●代理销售方式可以省税吗
●房地产企业在营业税上有哪些优惠
●如何运用营业税的纳税义务规定筹划
●营业税合作建房在税收上有优惠吗
●如何理解处理营业税的差额纳税
●租赁业务如何操作可以节税
三、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政策解析及应对技巧
●(国税发[2006]187号)的实务操作解读
●做好土地增值税清算准备
●清算单位及计税单位的确定
●准确确定计税收入
●合理分配扣除项目
●掌握普通标准住宅标准
●从资金方与土地方合作模式之改变寻土地增值税节税空间
●在建工程项目分段转让开发节税
●以土地使用权投资合适吗?
●无票土地成本如何入帐
四、房地产企业其他税收政策精解及纳税风险防范
●房产税政策解析及风险规避
●土地使用税政策解析及风险规避
●契税政策解析及风险规避
●个人所得税政策变化及注意事项
●关注新耕地占用税
五、房地产企业节税安排思路及案例解析
●你知道在实务中,节税操作的核心是什么吗
●你知道在实务中,节税操作分为几个层次吗
●你知道房地产企业的主要节税安排吗
●你知道如何签订合同可以做节税安排吗
●你知道如何与税务局沟通节税方案吗
六、现场答疑
【讲师介绍】
孙老师,资深培训讲师,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经济学硕士,著名房地产税务筹划实战专家。先后在国内数十个大中城市巡回讲学,她的实战经验丰富,答疑内容精彩,信息量大,被业界誉为筹划专家。极其擅长将会计、税法知识综合运用到企业资本运营、经营管理之中,为企业设计合理的纳税方案。孙老师现在中国人民大学财政金融学院、香港国际商学院、西南财经大学、南京商学院等财务总监CFO班《房地产企业税收筹划》特约培训讲师。主讲课程主要有:税务稽查、反避税、会计与税法差异、纳税自查、所得税汇算清缴等。
【会务报名】
1.培训费用:2200元/人(含培训费、讲义费)
2.报名电话:010-5129 4009,010-5150 1165,010-5150 1170
3.值班手机:13910898108,杨老师;传真:010-5150 1019
4.报名方式:电话登记-->填写报名表-->发出培训确认函
5.备注:如课程已过期,请访问我们的网站,查询最新课程
6.网址:www.71training.com (中国企业培训网,每月培训公开课三百余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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