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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地产行业税务稽查应对与税收法律救助暨经济合同签订与节税战略思考研修班(2009年7月17日-19日,成都)

发布人:dengyp    更新时间:2009/7/16 14:16:37    点击数:665

房地产行业税务稽查应对与税收法律救助暨经济合同签订与节税战略思考研修班(2009年7月17日成都)


    随着经济危机的到来和发展,房地产业基本上陷入了举步维艰的地步。如何使房地产业走出经营低谷,已经成了业内最流行、也是最关切的话题。除了改变经营理念、转换经营模式,如何节本降耗也是房地产老板最关心的话题。说到节本降耗自然离不开税收,税收是房地产业成本费用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降低税收成本,是节本降耗的关键一步。
    房地产企业为了降低税收成本,应该走好三步曲:首先是如何不多交,其次是如何少交,第三是如何不交。要想不多交,必须熟练掌握税收政策,学会维权,既不能主动交冤枉钱,也不能被动交冤枉钱;要想少交、不交,就得学会纳税筹划,想方设法把每一个环节的税都省下来。为了帮助大家实现节税目的,特举行本次培训班。中国房地产培训网邀请杨汝明老师,从多个角度、多个层次、多个方面为大家阐明税收法典和节税战略,为企业提供一剂“救世良方”。

【组织机构】中国房地产培训网 www.chinarec.com.cn

培训时间:2009年7月17日至19日(7月17日全天报到)
培训地点:成都 蜀都大厦宾馆(成都市锦江区署袜北三街20号)
培训费用:2200元/人(含授课费、场地费、资料费、会务费等)
联系电话:010-68011791,62202006 王老师,李老师
传  真:010-68010709

【培训对象】各房地产企业领导、主管财务工作领导、投融资经理、财务总监、财务部经理及会计、办税人员和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人员。

【教学大纲】(详细课程请来电索取)

第一部分:房地产业税收政策新变化、新看点:
一、营业税(新《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
二、企业所得税及其相关配套文件精解
1、企业所得税(国税发[2009]31号文件)
2、房地产业相关的其他企业所得税文件
三、土地增值税最新文件精解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 )

第二部分:税务稽查应对与税收法律救助:
1、怎样充分了解和认识税务稽查工作,做到“知己知彼,百战不殆”?
2、一个普通纳税人是如何被确定为税务稽查工作对象的?
3、税法对税务稽查局及其人员的权利和义务做了哪些限制?
4、纳税人什么情况下可以拒绝接受税务检查?
5、税务人员在处理案件过程中运用税收法律时,一般遵循什么原则?
6、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工作中常犯的错误有哪些?
7、纳税人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权力与利益有哪些奥妙与技巧?

第三部分:经济合同签订与节税战略思考:
1、土地出让合同
2、工程设计合同
3、建筑安装合同
4、资金筹集合同
5、材料采购合同
6、劳动用工合同
7、房屋销售合同
8、房屋租赁合同
9、广告宣传合同
10、内部合同

第四部分:专家现场问题解答:

【培训专家】

杨老师,资深税务稽查官员,从事税务稽查工作15年,曾先后在税政、稽查部门任职。2008年9月应邀参与国家税务总局组织的房地产企业评税培训教材的编写,多年来一直参加国家税务总局的大案和要案稽查,处理过大量疑难案件,有较丰富的稽查实战经验。对地方税务局主管税种有比较系统的研究,特别是对房地产业、建筑安装业税收政策研究更为深入。国税局房地产企业所得税专项检查期间,巡回在各地市税务稽查系统做查前培训,稽查中督导,精通税务机关稽查模式与方法。十几年来,经常为税务部门、企事业单位等各界朋友授课,有较丰富的教学经验;从事税收征管工作过程中,独立编写了《纳税人必读》一书,在税务部门和企业当中应用,收到良好效果。多次撰写税收调研文章,获得业界领导、同行和社会各界朋友好评。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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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68011791,62202006
邮件:yingfu88@vip.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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