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11日-15日河南省信阳市田径冠军赛
发布人:haixianbaobei 更新时间:2009/4/12 23:21:06 点击数:2487● 主办单位:
河南省体育局
● 承办单位
信阳市体育局
● 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9年6月11-15日。
● 参赛单位
各省辖市体育局、省体校。
● 竞赛分组与竞赛项目
㈠、竞赛年龄分组:
少年甲组(16、17岁即1993、1992年出生),少年乙组(14、15岁即1995、1994年出生)。
㈡、竞赛项目:
1. (主)单项比赛
①少年乙组:
100米、400米、1500米(800米女子)、5000米(女3000米)、110米栏(女100米栏)、400米栏、5000米竞走(女3000米竞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②少年甲组:
主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女子、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女100米栏)、400米栏、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2.综合测评:
所有参赛运动员均依据《全国青少年奥运项目教学训练大纲》的上述项目所对应的内容(见:主项①与综合测评项目对照表:)进行综合测评。
● 参赛办法
㈠所有适龄并且符合“省十一运会”注册资格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凡不参加本次比赛者没有参加本年度锦标赛的资格。
㈡运动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和注册证参加比赛。
㈢运动员每人可报2个单项,分主项①和主项②。主项①为综合测评的项目分组依据(短跑200米按照100米主项)。凡骨龄超过身份证年龄一岁以上(含一岁)者不录取综合测评比赛名次。
㈣各队报名人数不限,在省田径队观察集训的适龄运动员和省体校的适龄运动员
均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省体校适龄运动员也可单独组队参加比赛。
㈤省体校代表队可双向积分。省体校代表各地市的非原籍输送运动员必须和各地市签署《河南省青少年运动员 交流协议书》,并且已经在省体育局和省田管中心备案。所有省体校的运动员必须由省体校统一报名,并备注代表单位。
㈥凡有全国比赛任务且与此次比赛时间冲突的运动员,经报省田管中心批准,可直接参加锦标赛。
㈦本次比赛作为选拔参加全国少年锦标赛运动员的依据。
㈧所有参赛运动员的伤残和意外保险由各队自理。
● 竞赛办法
㈠本次比赛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08》执行,比赛器材由赛区统一准备。
㈡所有参赛运动员须首先参加“综合测评”项目的比赛,“综合测评”比赛按《全国青少年奥运项目教学训练大纲》的方式进行,不参加综合测评的运动员不能参加单项比赛。
㈢“综合测评”比赛中和主项①相同的单项按该单项比赛的预赛成绩计入。
㈣运动员比赛号码布按省田管中心统一编制的号码段由各代表队自备。
㈤依据《田径竞赛规则2008》规定,凡报名比赛而无故弃权者,取消其所有后续项目的比赛资格,并处以罚款每人100元。
● 录取名次、与奖励
㈠“综合测评”比赛设团体奖,团体奖励前三名,发放奖金。金额按三千元、二千元和一千元标准奖励运动员所属单位。
㈡投掷项目“综合测评”比赛的“优秀”在85分的标准上降低3分,中长跑和竞走项目降低6分。“及格”和“良好”标准类推。
㈢“综合测评”比赛的团体总分只记录达良好以上的运动员,第一至第八名按照18、14、12、10、8、6、4、2分计入团体总分,达一个优秀另加9分计入团体总分。
㈣各(主)单项和“综合测评”比赛均取前8名,颁发证书。“综合测评”比赛中如总分相同,则以单项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因单项不同无法比较,则以形体测试分数高者名次列前。
㈤所有达优秀的运动员和其所带教练分别奖励500元,比赛达一级的运动员和其所带教练员分别奖励300元,若达优秀同时通过一级合并分别奖励800元,达健将的运动员和其所带教练员分别奖励1000元,若达优秀同时通过健将合并分别奖励1500元。获得以上各奖项的甲组运动员必须已在全国注册,未注册者在完成全国注册后方可领取奖金。获得以上各奖项的乙组运动员必须和省田管中心签定协议后方可领取奖金。
● 报名、报到、技术会议、骨龄评审与费用
㈠ 报名:
各参赛单位必须按《河南省田径苗子比赛报名表》的规格要求填写报名表(从www.hntgzx.com下载),不得缺栏,加盖单位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20日,延期报名不予受理。同时用“excel”表格发送电子邮件至hntjyx@163.com,并传真文本到赛区,报名表必须注明主项一、主项二。
⒈ 省田管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371-63631115 联系人:刘锦
⒉ 赛区联系方式:
电话:0376-6223555 传真:0376-6230755 联系人: 许久贤
㈡ 报到:
各队必须于6月11日上午报到,并按照组委会安排拍骨龄。具体地点见补充通知。
㈢ 组委会和技术会议:
时间、地点安排详见《补充通知》,各参赛单位须派领队、教练员或指定代表参加。
㈣ 6月11日下午按报到顺序进行骨龄评审,运动员参加骨龄评审时需持注册证、身份证和佩戴参赛号码布。
㈤食宿费用:2008年度的苗子运动员免交食宿费用,其他运动员食宿费用自理,标准为每人每天60元,赛会按五天收费。报到时每人需另交骨龄评审费25元。
㈥本规程的解释权规河南省体育局。
● 裁判员
㈠由河南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指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和裁判员若干人,其余由承办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1999]153号),以河南省田径注册裁判为主选派。
㈡所有省派裁判必须于2009年6月10日下午18:00之前报到,否则视为弃权。
● 其他信息:
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补充通知》。
河南省体育局
● 承办单位
信阳市体育局
● 竞赛时间和地点
2009年6月11-15日。
● 参赛单位
各省辖市体育局、省体校。
● 竞赛分组与竞赛项目
㈠、竞赛年龄分组:
少年甲组(16、17岁即1993、1992年出生),少年乙组(14、15岁即1995、1994年出生)。
㈡、竞赛项目:
1. (主)单项比赛
①少年乙组:
100米、400米、1500米(800米女子)、5000米(女3000米)、110米栏(女100米栏)、400米栏、5000米竞走(女3000米竞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②少年甲组:
主项:100米、200米、400米、800米女子、1500米、5000米、10000米、110米栏(女100米栏)、400米栏、5000米竞走、10000米竞走、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铅球、铁饼、标枪;
2.综合测评:
所有参赛运动员均依据《全国青少年奥运项目教学训练大纲》的上述项目所对应的内容(见:主项①与综合测评项目对照表:)进行综合测评。
● 参赛办法
㈠所有适龄并且符合“省十一运会”注册资格的运动员均可报名参加,凡不参加本次比赛者没有参加本年度锦标赛的资格。
㈡运动员必须持第二代身份证和注册证参加比赛。
㈢运动员每人可报2个单项,分主项①和主项②。主项①为综合测评的项目分组依据(短跑200米按照100米主项)。凡骨龄超过身份证年龄一岁以上(含一岁)者不录取综合测评比赛名次。
㈣各队报名人数不限,在省田径队观察集训的适龄运动员和省体校的适龄运动员
均可代表原输送单位参加比赛,省体校适龄运动员也可单独组队参加比赛。
㈤省体校代表队可双向积分。省体校代表各地市的非原籍输送运动员必须和各地市签署《河南省青少年运动员 交流协议书》,并且已经在省体育局和省田管中心备案。所有省体校的运动员必须由省体校统一报名,并备注代表单位。
㈥凡有全国比赛任务且与此次比赛时间冲突的运动员,经报省田管中心批准,可直接参加锦标赛。
㈦本次比赛作为选拔参加全国少年锦标赛运动员的依据。
㈧所有参赛运动员的伤残和意外保险由各队自理。
● 竞赛办法
㈠本次比赛按照中国田径协会审定的《田径竞赛规则2008》执行,比赛器材由赛区统一准备。
㈡所有参赛运动员须首先参加“综合测评”项目的比赛,“综合测评”比赛按《全国青少年奥运项目教学训练大纲》的方式进行,不参加综合测评的运动员不能参加单项比赛。
㈢“综合测评”比赛中和主项①相同的单项按该单项比赛的预赛成绩计入。
㈣运动员比赛号码布按省田管中心统一编制的号码段由各代表队自备。
㈤依据《田径竞赛规则2008》规定,凡报名比赛而无故弃权者,取消其所有后续项目的比赛资格,并处以罚款每人100元。
● 录取名次、与奖励
㈠“综合测评”比赛设团体奖,团体奖励前三名,发放奖金。金额按三千元、二千元和一千元标准奖励运动员所属单位。
㈡投掷项目“综合测评”比赛的“优秀”在85分的标准上降低3分,中长跑和竞走项目降低6分。“及格”和“良好”标准类推。
㈢“综合测评”比赛的团体总分只记录达良好以上的运动员,第一至第八名按照18、14、12、10、8、6、4、2分计入团体总分,达一个优秀另加9分计入团体总分。
㈣各(主)单项和“综合测评”比赛均取前8名,颁发证书。“综合测评”比赛中如总分相同,则以单项成绩优者名次列前;如因单项不同无法比较,则以形体测试分数高者名次列前。
㈤所有达优秀的运动员和其所带教练分别奖励500元,比赛达一级的运动员和其所带教练员分别奖励300元,若达优秀同时通过一级合并分别奖励800元,达健将的运动员和其所带教练员分别奖励1000元,若达优秀同时通过健将合并分别奖励1500元。获得以上各奖项的甲组运动员必须已在全国注册,未注册者在完成全国注册后方可领取奖金。获得以上各奖项的乙组运动员必须和省田管中心签定协议后方可领取奖金。
● 报名、报到、技术会议、骨龄评审与费用
㈠ 报名:
各参赛单位必须按《河南省田径苗子比赛报名表》的规格要求填写报名表(从www.hntgzx.com下载),不得缺栏,加盖单位印章,否则视为无效报名。报名截止日期为2009年5月20日,延期报名不予受理。同时用“excel”表格发送电子邮件至hntjyx@163.com,并传真文本到赛区,报名表必须注明主项一、主项二。
⒈ 省田管中心联系方式:
电话/传真:0371-63631115 联系人:刘锦
⒉ 赛区联系方式:
电话:0376-6223555 传真:0376-6230755 联系人: 许久贤
㈡ 报到:
各队必须于6月11日上午报到,并按照组委会安排拍骨龄。具体地点见补充通知。
㈢ 组委会和技术会议:
时间、地点安排详见《补充通知》,各参赛单位须派领队、教练员或指定代表参加。
㈣ 6月11日下午按报到顺序进行骨龄评审,运动员参加骨龄评审时需持注册证、身份证和佩戴参赛号码布。
㈤食宿费用:2008年度的苗子运动员免交食宿费用,其他运动员食宿费用自理,标准为每人每天60元,赛会按五天收费。报到时每人需另交骨龄评审费25元。
㈥本规程的解释权规河南省体育局。
● 裁判员
㈠由河南省田径运动管理中心指派技术代表、技术官员和裁判员若干人,其余由承办单位根据国家体育总局《体育竞赛裁判员管理办法(试行)》(体竞字[1999]153号),以河南省田径注册裁判为主选派。
㈡所有省派裁判必须于2009年6月10日下午18:00之前报到,否则视为弃权。
● 其他信息:
未尽事宜由承办单位另行《补充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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